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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光同志在团中央常委会议的发言

文章所在栏目:团省委领导讲话 点击数:12020 更新时间:2006/12/28 14:23:46

在团中央常委会议的发言

2006116

邓海光

 

今天,团中央专门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如何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并将专门出台决议,动员各级团组织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这是非常及时,也是非常有意义的。这也充分体现了团中央书记处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敏锐性,具备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高超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这次会议通过《决议》,必将有力指导全国各级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团员青年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生力军作用,推动全国共青团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关于对《决议》草案的修改建议

《决议》草案下发后,我们迅速召开团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以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专题学习《决议》,研究广东共青团贯彻《决议》精神,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和安排。我们认为,《决议》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共青团的实际,从五个层面对共青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立意高远,内容全面,既准确把握了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又深刻阐述了共青团在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既提出了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又部署了今后共青团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安排,对于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准确把握当前党政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科学安排、富有成效地带领团员青年在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生力军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感觉,《决议》整体布局很科学,层次很清晰,表述也很严密。着眼于进一步完善《决议》,我们有个别修改意见,具体如下。

一是建议第一部分增强一个层次,即“要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明确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生力军作用”,简单阐述共青团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让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更加充分地认识自身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建议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内容作适当调整,使其层次和分类更加清晰。考虑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角度来出发,第二部分重点讲服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内容包括原有的“积极投身(建议改为推动)科学发展”和第三部分的“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积极拓展青年外事”(建议改为“积极拓展青年统战工作”)等四部分内容。第三部分重点讲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发挥青年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内容包括第二部分的“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建设”(建议改为“着力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充分激发青年的创造活力”,增加“切实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重点阐述解决青年当中的和谐稳定以及发挥青年作用的问题。

三、建议在第五部分“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中”增加“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容。考虑到建设和谐社会,共青团理应深入青年,代表青年,维护青年,更应避免出现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更应让我们的干部避免作风衙门化、官僚化,更应当多到青年当中去做好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共青团更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以青年为本,以基层为重,注重工作创新,注重工作落实,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关于贯彻落实《决议》的思路和计划

在学习《决议》的同时,我们从广东的实际出发,研究了今后一阶段广东共青团贯彻《决议》精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的思路和安排。我们认为,建设和谐社会,不仅为共青团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而且也为共青团找准切入,实现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而且建设和谐社会是一项持续相当一段时间的系统工程,共青团在其中大有可为,也大有作应,应当抓住机遇,既充分发挥共青团在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又推动共青团自身发展。基于这些考虑,我们有以下四点安排。

一是教育青少年。要通过全面准确掌握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和实际特点,探索有效教育青少年的规律,使我们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更加贴近青少年,吸引青少年,从而在青少年中形成建设和谐社会的良好思想基础。结合中央和广东省委关于加强青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指示要求,广泛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年龄和成长特点的教育活动。一是集中力量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化直通车”巡回宣传、“青年才俊进校园”、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实地了解改革开放成就等,教育青年与祖国共命运、与广东同发展、与时代共进步。二广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抓好大学生“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开展志愿者服务、“三下乡”等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三是积极筹划举办广东首届大学生青春文化节,在团员学生中大力开展诵读经典诗文和争先创优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和谐社会的理念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二是引导青少年。要找准建设和谐社会中共青团能为、可为的切入点,及时把握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利契机,创造条件带领青年投身科学发展,参与社会事业建设、社会管理、主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共青团在新形势下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开辟新领域、探索新途径,使共青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明显,作用更加突出。是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春共建和谐广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全面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化“健康直通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品牌项目,不断完善社区志愿者和乡村志愿者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弘扬志愿精神,推动社会和谐。二是继续深化青年科技创新行动、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广泛开展创意设计和科技创新竞赛,引导青年企业家和企业开展创新增效竞赛,致力服务创新型广东建设。三是深化青年企业家百县行、青年企业家经贸合作论坛、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促进我省东西两翼和泛珠三角共赢发展四是深入开展“青春共建绿色长廊”、保护母亲河、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等生态环保品牌活动,扎实服务绿色广东建设。五是深入实施信息直通车广东青年服务新农村建设行动,为全省农村提供必要的设备,实现网上传送,帮助农村团员青年依托农村团组织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农业加工等信息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农村团组织。

三是服务青少年。青年的和谐是最大的和谐,青年的稳定是最大的稳定。要抓住建设和谐社会的契机,切实探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理顺青少年情绪,化解青少年矛盾的有效途径。同时,把握好建设和谐社会的契机,增强整合资源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此外,还要从青年的实际出发,为青年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具体而言,一是加强对青少年分类服务,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希望工程、健心工程青春暖流等品牌项目,重点做好困难学生、外来务工青年和农村青年的帮扶工作;通过评先树优,为优秀青年群体发挥作用创造平台;通过志愿帮扶,为闲散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特殊青年群体提供服务。二是全力推进“保护明天、共建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重点做好《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条例》的制定和《广东青少年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法制化。做好对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关爱工作,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防止他们走上父母的犯罪老路。同时,根据张德江书记指示,扎实做好“民工二代”现象的调研工作,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做好对青少年的维权保护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当前青年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表面和潜在因素,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包括“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维权岗在内的共青团维权品牌项目,健全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禁毒工作示范点等阵地。四是开展千企扶千村百校千村和省内工岗快递活动,动员青年企业家、青年科学家到农村创业,并为农村青年提供订单式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同时,配合做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联合有关部门建立青年农民培训基金和基地,多种形式培养新型青年农民。

四是凝聚青少年。要抓住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创新共青团组织设置的方式,积极探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共青团的组织覆盖,争取把尽可能多的青少年团结凝聚到共青团组织周围,不断巩固党在青少年中的执政基础。具体而言,我们将贯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提出的共青团要避免机关化、行政化的要求,以互相融合、焕发活力团结凝聚广大团员青年。一是扎实推进“三个走在前面”主题实践活动,完善下基层调研制度和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计划在全省建立500个由县以上团的领导干部挂钩的基层工作联系点,要求团干部做到“五个一”,即交一批朋友、联系一个支部、资助一个困难学生、处理一个维权个案、写一篇调研文章。”此外,开展全省青少年思想状况滚动调查,切实做到深入青少年、了解少青年。二是重点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和“党建带团建”工作,大力拓展“两新”组织的团建工作,加大农村和社区团组织建设力度,激发基层活力,巩固党在青年群众中的执政基础。三是加强青年社团建设,做好青年统战工作。青年社团是拓宽青年工作覆盖、汇集凝聚青年的有效载体。我们将有步骤地在高校、大型企业、行业系统等建立青联组织,加强城乡青年中心建设,在农村、社区广泛建立各种类型的青年社团和行业协会,更广泛地团结凝聚广大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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