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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4592 更新时间:2014/10/9 17:23:13

 

各相关高等学校团委:

    由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组织开展的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已圆满结束,我省彭彩金等5名同学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陈斌等37名同学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按照活动安排,“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奖个人的荣誉证书已于5月份分发到各相关高校团委。现收到团中央下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请各相关高校团委协助做好奖学金的转拨发放工作:

    一、获奖个人奖学金将以学校为单位发放到高校,并由高校转发。请获奖个人所在高校团委上报本校接收奖学金的银行账户、账号及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请以传真的形式,盖团委公章,于10月15日前上报团省委学校部。

    二、请各相关高校根据奖金发放总金额,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10月15日前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开票付款单位: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项目名称:2013年自强之星奖金。

    三、请各相关高校代为转发获奖个人奖学金。发放标准:“自强之星”获奖者每人5000元;“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奖者每人2000元。

   

    联 系 人:雷云雁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020-87195615(传真)

    邮    箱:tswxxb3@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附:1.2013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奖名单(广东省)

            2.2013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金转拨发放方案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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