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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学校共青团新媒体应用影响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990 更新时间:2015/4/9 17:46:18

(点击全文下载)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根据学校共青团2015年新媒体工作计划,网络新媒体建设情况将作为今年学校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促进学校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工作相互借鉴、共同发展,团中央学校部拟于近期启动发布学校共青团新媒体应用影响力排行榜。根据团中央学校部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共青团学校战线网络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共青团新媒体应用的影响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1. 各高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腾讯微博官方账号、新浪微博官方账号

  2. 各高校学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腾讯微博官方账号、新浪微博官方账号

  二、具体办法

  1. 团中央学校部将联合有关新媒体专业研究机构,定期发布学校共青团新媒体应用影响力排行榜,有关网络新媒体将参与排行。

  2. 微信公众号排行榜主要以内容推送频率、文章总数、总阅读量、最高阅读量等为考察指标,可根据具    体情况优化调整。

  3. 微博排行榜主要以粉丝数、影响力、活跃度、参与全团联动情况等为考察指标,可根据具体情况优化调整。

  三、需报送事项

  1. 各高校团委新媒体账号。各高校团委限报1个官方微信公众号、1个腾讯微博官方账号、1个新浪微博官方账号。

  2. 各高校学生会新媒体账号。各高校团委限报1个官方微信公众号、1个腾讯微博官方账号、1个新浪微博官方账号。

  3. 其他有影响力的自媒体账号。各高校结合实际和工作特色,善于发现、挖掘和选取一批善于传播网络正能量,并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自媒体进行申报。

其中,事项1、2为必报,事项3为选报。

  四、有关要求

  1.报送方式及时间。各高校必须明确一名负责网络新媒体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人,并加入“广东高校共青团新媒体”工作QQ群(Q群号码:258515140),申请时请注明【学校名称-姓名】,各高校《统计回执》请于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9时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2.在工作开展中,学校战线新媒体在发挥自身工作宣传的同时,应积极关注、收听和利用好团中央(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新浪微博:@共青团中央;腾讯微博:共青团中央)和团省委(微信公众号:广东共青团;新浪微博:@广东共青团;腾讯微博:广东共青团)、省学联(微信公众号:广东学联;新浪微博:@广东学联;腾讯微博:广东共青团学校部)的微博及微信等宣传渠道、定期转发和推送重要的工作信息,并择优转发推广下级团学组织的特色工作和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上中下”三级合理结构。

  3.全国学校共青团新媒体应用影响力排行榜将定期更新、发布,并根据各地各高校的反馈意见进行优化。我省亦将适时发布广东共青团学校战线网络新媒体应用影响力排行榜。

  联 系 人:张嘉乐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

  电子邮箱:tswyqxxb@163.com

 

  附件:网络新媒体平台统计回执

 

                                        团省委学校部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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