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青团权益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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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青少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期督导情况通报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共青团权益工作简报 点击数:6177 更新时间:2015/5/5 10:26:50

 

广东省青少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期督导

情况通报

 

自去年9月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试点以来,试点时间已过半。为了准确了解把握基层试点任务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今年4月,团省委联合司法厅,抽调试点地市干部和专业社工督导,组成四个督导组分赴十个试点地区开展中期督导。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包括帮教台账、试点工作专项经费账目、社矫个案等)、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访谈(社矫对象、青少年事务社工)、现场观摩体验等形式,重点对矫正对象底数摸排、专项经费使用绩效、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建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试点基本情况

总体看来,试点工作开局良好,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均听取了团委的专项汇报,并作出具体批示或指示;二是团市委一把手亲自研究推动,积极争取司法行政部门授权,落实专业人才队伍、工作经费、教育矫正阵地等;三是工作思路比较清晰、措施比较得力,试点地市前段时间重点围绕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摸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矫正活动等开展;四是注重打造工作模式,体现共青团特色。

团广州市委积极争取2015年由市财政划拨800万(市区两级共1580万)在全市新建23个“青年地带”,购买115个社工,重点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广州市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现状分析报告”和“广州市未成年人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研究”调研报告等课题研究,预计5月结题。

团深圳市委在市司法局争取到每年300万经费专项用于青少年社区矫正。延伸司法矫正链条,联合公检法司等多家单位打造涉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服务体系的“闭环模式”,探索建立“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3名心理咨询义工+1名司法矫正社工”帮教机制。探索在爱心企业、图书馆、社会公益组织、救助中心等设立矫正服务基地。开展立法调研,计划将《深圳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列入市人大立法项目。

团珠海市委与司法部门联合落实按照每人6000元落实全市青少年社区矫正经费。联系12家爱心企业,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援助。金湾区打造了“金蝉脱壳”四步帮教工作法,分“蜇伏、破土、脱壳、展翅”四个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

团佛山市委的特色是依托心理机构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定期进行心理测试,有效提高矫正效果。联合市法院实施“彩虹计划”,以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咨询、志愿服务、就业帮扶。成立创新“养护基地”,探索与企业结对的形式,为社矫对象提供技能培训。2015年佛山团市委争取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0万,南海团区委争取了40万经费,其他区也有经费保障。

团梅州市委去年已经争取市政府12万元经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并明确每年1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动员未就业青少年矫正人员参加人社部门举办的劳动技能培训班,对青少年矫正人员进行电子商务、物流等专题培训。团平远县委积极探索,摸索出围绕社矫对象、社矫人员家属、社会氛围三方面开展工作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团惠州市委把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实行领导班子分片督导机制,深入各县区督导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联合司法部门组队赴港调研学习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新举措。邀请全市27名社工,建立共有650名志愿者的8支志愿队伍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积极争取市财政局专项拨款10万元,用于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和组织志愿活动。

团东莞市委依托“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购买3名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岗位社工,招募48名专业志愿者建立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专业队伍;向市财政争取每年37.2万元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联动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创“东莞特色”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建立轻罪青少年诉前社会调查、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四会面”、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机制;开展“咖啡师体验活动”为社矫青少年提供职业体验及培训服务。

团江门市委的团新会区委与本土社工机构“新会青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合作,对社区服刑青少年的劳动技能培训、复学、社会公益活动实现常态化开展,建立一支涵盖青少年事务专家、心理学、义工、专业社工等领域的“阳光导师”队伍,整合青企、青商等资源,联系区机电中专提供优惠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街舞协会、自行车协会等青少年社团组织青少年社矫对象参与文体活动;团蓬江区委依托德信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及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服务项目;

团湛江市委在确定省级两个试点基础上,再选取霞山、赤坎区作为市级试点,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在当地社工组织力量薄弱的情况下,主动对接市阳光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辅导工作。遂溪县成立共青团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吴川市整合基地法制教育资源优势,印制了《青少年犯罪警示录》作为教材等。

团茂名市委在电白香港湾仔学校建立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复学基地;在电白汉山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阳光就业培训基地,基地为社矫对象在制锁车间提供就业岗位,在完成社会八小时服务的同时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茂南区从司法系统、教育系统、高校等招募了37名具有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补充到各镇(街道、开发实验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小组。

二、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团委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属于一个新的工作领域,目前部分试点地区的有关职能部门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还未统一认识。督导了解情况反映,尽管司法行政部门欢迎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以充实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但碍于涉密性和专业性等问题,部分地市至今未能提供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数据,这对共青团参与具体个案帮教、建立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教育帮扶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机制等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同时,团组织在社工、志愿者开展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包括如何突破专业瓶颈,如何在司法系统已有工作基础上有所作为,如何找准共青团的特色、发挥整合资源等优势方面方式方法单一、举措成效有限。

(二)团组织参与特色不明显,资源整合能力不足。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监狱、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共同参与,也需要社会化力量的积极参与。目前试点地市共青团协调工作和整合资源的路径主要是体现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上,对于社会化力量的动员还不够充分。尤其是部分试点地市没有发挥青年企业家、青年商会、青年组织的优势,开发公益岗位、开展技能培训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有效的帮助。

(三)帮教工作存在重教育矫正、轻帮困解难。回归社会、回报社会是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同样蕴涵着惩罚性和恢复性二元功能,最终目的是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回馈社会。综合四个督导组的反馈情况,各试点地市实践较多偏重于思想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甚至有试点地市将心理帮教代替教育矫治,以偏概全的情况。在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方面也欠缺实体阵地、公益岗位、培训机制等。

(四)各地社工人才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突出。目前各试点地市均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中,但总体来说专业社工队伍人数还不够庞大,专业性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除了珠三角积极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选拔具备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背景和从业经历的人员打造青少年社区矫正专业人才队伍,欠发达地区从事社矫工作的社工机构凤毛麟角且缺乏经验,只能向工作成熟的地市借鉴探索适合本土的模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短缺更为突出,社区矫正人才的专业化素质不高,社区矫正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直接影响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效果。

三、督导工作思考

下一阶段,各试点地市要继续主动介入、搭建平台,提升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围绕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落实;非试点地市要学习借鉴试点市的经验做法,主动与司法部门对接,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积极整合资源,为青少年社区矫工作正在全省顺利铺开打下坚实基础。

(一)充分发挥团组织枢纽作用,协作联动形成共青团帮扶特色。一是完善部门协作联动、社会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普法、服务、维权工作的全覆盖,落实工作时时有人抓;二是发挥团自身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从事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社会服务组织,整合、打包、分类成不同的项目,如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项目,个性化的主题活动项目,规范化的社工培训项目等,使社会服务组织在社区中通过“百花齐放”的行为方式服务于有不同需求的青少年群体;三是充分整合资源满足青少年社矫对象在就业、成长成才、社会公益服务、人际交往、娱乐消遣、家庭关系构建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形成了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力,延展共青团工作手臂。在工作阵地、队伍建设、项目运行等方面实现创新。

(二)推动社矫社工专业化、志愿服务岗位化,提升社矫人才队伍水平。一是推动志愿者服务岗位化,让志愿者的专业优势与社矫对象的教育就业需求精准匹配。拓宽志愿者的专业领域,形成“多专业参与,跨专业合作”的服务模式。通过定人、定岗、定服务的“三定志愿服务”,将志愿者和社矫对象一一对应,并通过工作台账等文书工作体现矫正工作的成效。二是要及时细化和总结梳理本地区社矫人员的个案帮扶纪录,详细跟踪矫正对象的转变成效,归纳提炼出有效的可复制推广的帮教模式。三是用好社会化力量,积极申请省社工联的“手拉手”督导项目,同时探索借鉴珠三角地区公益创投的方式,整合政府社会资金以项目化方式带动本土社工机构发展,引进珠三角优秀社工人才,凝聚本土社工毕业生;四是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资格培训、上岗专业培训、晋级培训等,保证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

(三)以成效为导向,强化社区矫正适应性帮扶工作力度。一是从需求出发开展服务,为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服务。在就学方面链接资源推荐适合服务对象就读的学校、专业、培训班等;在就业方面培育爱心企业提供庇护性就业岗位,引导其培养和树立兴趣爱好,推荐就业;二是成效导向。尝试建立可视化的三级目标评估体系,其中一级目标是成效导向,二级目标是指标要求,三级目标是操作标准,从而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尝试引进第三方评估,对青少年社区矫正进行把脉、诊断和提出建议。三是促进就业。保持与就业管理部门的联系,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和转移就业登记,组织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多渠道发展“阳光就业中心”等方式,帮助社矫对象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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