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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展翅计划”广东青年社工学生赴港交流学习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3416 更新时间:2015/7/16 11:05:06

(点击下载全文)

各有关高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青年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扶持“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青年人才,结合“展翅计划”有关安排,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展翅计划”广东青年社工学生赴港交流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日至18日

      二、活动内容

      面向广东地区高校招募30名社会工作专业优秀学生,赴港优秀社会组织开展为期2周(10个工作日)的社会工作交流学习活动,通过在专业社工机构的观摩学习,提升参训学员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参训学员将分别安排在香港青年联合会、香港志愿者协会、香港青年协会等机构进行体验学习,每位学员将配备1名香港专业社工负责专业督导和技能培训。

      三、报名条件

      1.广东省内高校“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主修或辅修)本科、专科或研究生,本科要求二年级以上,“青马工程”学员或具备较好调研、写作能力的学生优先考虑;

      2.学习成绩排名全班30%以内,具备基本的粤语听说能力;

      3.能自行承担在港期间的饮食、交通等费用;

      4.能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培训纪律和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具有志愿服务经历或社工工作经验的学生优先考虑;

      5.报名学生请于出发前自行办妥赴港通行证及二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

      四、招募选拔

      1.活动报名。有关高校团委落实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院系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有意报名的学生填写报名表并报所在学校团委审核。

      2.审查推荐。有关高校团委联合学生处、外事处等部门对报名学生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具备基本粤语听说水平等进行审核;联合社会工作专业院系,对报名者专业成绩、学习态度、志愿服务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择优推荐参训学员并报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五、活动费用

      学员赴港交流学习期间,住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餐饮及交通等费用自理,每人约2000元。

      六、工作要求

      本次赴港交流活动是“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环节,是深化粤港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高校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积极推荐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优秀学生参与活动。优秀参训学员将作为“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骨干,由省志愿者联合会进行长期跟踪和培养。

      请各有关高校于7月18日前将《活动报名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gd_zyz@126.com

      附件:1.活动报名表

       2.活动日程安排表

      联 系 人:莫世光

      联系电话:020-83861999、87786223(传真)

                        广东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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