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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832 更新时间:2015/10/9 1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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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今年以来,团省委、省学联以“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和“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促进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现今,“攀登计划”专项资金和“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工作经费均已下拨至高校,为考察两个项目落地运行情况,促进高校间互通有无,交流经验,协同发展,现就开展广东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交叉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校内工作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项目合同签订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情况、各立项项目团队执行进度情况、专项资金宣传情况及覆盖范围等检查内容。

  调研小组将采取包括问卷调查、对立项项目团队负责人访谈等形式开展检查调研,调阅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项目合同、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逐个项目进行检查。

  (二)校内“青创空间”孵化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校内“青创空间”孵化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检查“青创空间”孵化中心五个“一”建设情况,包括阵地建设、服务团队组建、管理和服务办法、校内政策支持、校外市场对接,特别是与广东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和“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机制;检查调研“青创空间”孵化中心挂牌以及运行情况;检查“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宣传情况及入驻团队运营情况;检查“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推荐情况等。

  调研小组将采取包括问卷调查、对入驻孵化中心学生团队访谈等形式开展检查调研,同时汇总部分优秀示范点创建高校的工作经验,在全省宣传和推广。

  二、检查办法

  (一)第一阶段:校内自查(10月23日前)

  获得“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的相关高校和“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高校要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校内自查工作,检查工作完成进度、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0月23日前将纸质版文件(盖章)快递至团省委学校部、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swkjcx@163.com

  (二)第二阶段:交叉检查(10月26日至11月20日)

  在校内自查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学联将重点抽取30个高校开展交叉检查。届时将组建由专家团队和高校团委创新创业板块负责老师组成的“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调研小组”到相关高校检查调研。

根据交叉检查工作需要,届时各迎检高校团委可推荐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老师为调研小组候选人选。请于10月26日前将“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检查小组成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发送至tswkjcx@163.com,详情请看附件一。

  (三)第三阶段:整改提升(11月30日前)

  对于在前两个阶段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工作的高校,在此阶段应积极做好整体提升工作,完善校内创新创业工作体系,跟上进度,争取在年末总结验收阶段考核达标,本次创新创业检查工作将作为学校战线年终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工作要求

  “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和“青创空间”孵化中心是高校共青团在新常态、新形势下促进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是鼓励和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自查,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材料,配合做好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升,

扎实开展好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

  联 系 人:朱瑞峰、梁剑、冯兆坤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传    真:020-87185615

  邮    箱:tswkjcx@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邮    编:510080

  附件:

  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检查小组成员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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