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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270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2632 更新时间:2015/11/6 17:25:40

团粤函字〔2015〕172号

张志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青年创业培育经济增长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青年创业工作,在推进青年创业服务, 加大青年创业财税支持,探索金融扶持青年创业及降低青年创业门槛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东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建成,有效服务广东经济建设。

一、推进青年创业服务工作

(一)开展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

我省于2014年初出台了《关于开展“启航计划”——广东青年创业圆梦行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1号),旨在打造汇聚创业各要素的“创业池”,打通青年创业的“最后一公里”。   

1.打造服务平台。将广东青年创业就业服务网全面改版升级为广东青年创业就业服务总平台,与“广东创业”微信、“广东青工”QQ群、地方服务平台等进行实时链接,实现全省覆盖、资源共享,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一站式网络信息服务;联合搭建了“淘宝·特色中国·广东馆”,建立粤东、粤北青年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启动“青年电子商务培训工程”。

2.加强阵地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具有行业统一、产业配套、集群发展等广东特色的青年创业园区建设标准,目前广东已建立青年创业孵化基地104个,其中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2个,省级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14个。二是加强创业扶持服务,主动提供以网络平台服务、导师团队服务、创业项目服务为主,创办手续代理、投资融资、企业形象推介等多个配套项目为辅的全方位服务。三是依托创业园区免费或优惠配套办公场所,提供创业资金、创业贷款、创业指导、创业咨询、一站式政务服务等一系列帮扶服务,解决青年创业面临的场地、资金、政策、经验等问题。

3.成立创业学院(协会或社团)。对具备条件的省内高校提供支持,推动建立高校创业学院(协会或社团),搭建包括创业意向学生、校内外创业导师、风险投资家等在内的创业服务平台,针对性地向学生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和实训课程,组织学生进行创业参观、创业对话、创业交流,并以就近就便的原则,为每位学员配备一名创业就业导师,全程指导创业实践,在引入风险投资方面牵线搭桥。全省已建立创业学院(协会或社团)195个。

4.组建导师团队。采取公益性聘用的方式,组织成立由高校、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商会、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等组成的“广东青年创业导师团”,进驻学校、创业园区等地,以集中面授、创业讲坛、现场指导、定期见面或通信联络等方式,向创业青年提供一对一的政策、法律、工商、财税、创业实战等方面的指导。全省已组建创业导师团85个,聘请导师1959人。

5.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深入农村、高校、企业、社区等地,采取“线上+线下”“集中+个人”“专业+辅助”的培训方式,以及体系化的研讨、座谈、分享会等形式,向创业青年免费开办青年创业培训班,提升他们的创业技能。同时,组织学员参观成功企业,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创业经验,促进青年成功创业和稳定创业。全省已线上线下培训创业青年169.17万人次。

6.提供金融服务。我委各部门想方设法为创业青年募集创业扶持资金1.08亿元,各地团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募集青年创业资金共1.12亿元,其中募集资金量比较大的是东莞、深圳、广州,募集资金分别为5200万元、3024万元和1050万元。

7.广泛宣传政策。收集汇编国家和省2009年以来的32个扶持创业文件210多项政策,印成青年创业蓝皮书、简明小手册等,通过深入学校、社区举办活动,借助社会各界力量,送到青年的手中,切实服务创业青年。

8.营造良好氛围。分别在清远、茂名、揭阳、肇庆等四个地市挂牌成立广东青年网商联盟,促进青年电子商务创业;主办“盐商杯”、“邮储杯”、“挑战杯”、“未来杯”“慧聪杯”等多项青年创业赛事,进一步激发了青年网商创业的热情;联合举办第二届“广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帮助拓展创业项目宣传渠道,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切实服务青年创业。

(二)构建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

1.强化创业服务功能。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为青年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帮助初次创业者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创业培训为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定点培训机构、远程网络和地方产业特色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着力提升青年的创业能力。

2.加强孵化基地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模式,推广社会建设、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建、省市共建等多种建设模式。截至2014年底,经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和认定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共计430个,累计进驻企业4.35万家、累计带动就业34. 97万人。

3.建立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机制。组织开展创业项目宣传、巡回展示和创业成果展等活动。2012、2013、2014连续三年成功举办“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推出近千个自主创业项目以及国际品牌特许加盟项目。开展省级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评审资助工作(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至20万元资助资金),目前已资助项目30个、发放资助资金300万元。

(三)树立创业典型,营造创业氛围

我省以创建工作为载体,通过树立创业典型,以先进带动后进,营造创业氛围。

1.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前,我省已建成1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广州市)和汕头壕江区、佛山市顺德区、清远英德市等8个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

2.组织开展创业评选表彰活动。2011年以来,每年以省政府或部门名义开展创业先进评选表彰活动,表彰近200名创业先进个人,举办近百场创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3.组织开展创业大赛和展示活动。举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赢在广州”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二、加大青年创业财税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作用降低青年创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5年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贴息专项资金2亿元,对采用政银企合作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项目给予财政贴息。

2.2015年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4亿元,争取募集设立8支战略性新兴产业子基金,同时跟投国家新兴产业创业计划子基金。

3.2015年安排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扶持资金4亿元,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基金,主要用于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参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等。

4.统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2015年从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1亿元,引导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共同统筹,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支持。

(二)减少税费负担

对符合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青年创业项目,按优惠税率减免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据统计,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全省符合创业税收政策条件的企业享受减免地方税费共472.99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一项就达330.09万。

三、探索金融扶持青年创业

(一)开展金融扶持青年创新创业行动

1.开展“青年创业贷款”业务,对青年创业给予优惠政策。团省委依托省邮政储蓄银行各级网点,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了“百千万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程,开展“百城青年、亿贷易还”专项贷款业务。不仅在城市战线,在农村战线上,团省委与省扶贫办、广东省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实施了“广东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2.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专项行动。团省委联合省邮政储蓄银行,以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为依托划拨专项资金,在申报单位所在地区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专项行动,以此资金发挥杠杆效应,推进全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全面活跃。据统计,截止2014年末,全省创业小额贷款余额达125亿元,同比增长8%,金融扶持创业取得新进展。

(二)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青年创新创业

继续促进和规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指导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创新推动“青创板”交易板块的发展,为广大青年创业项目及创业企业提供孵化培育和投融资对接等综合金融服务。目前,团省委和广东粤科金融集团已成立了规模5亿元的“广东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作为“青创板”的配套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全省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融资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已成为中小微企业进行挂牌展示、孵化培育和融资发展的综合平台。

(三)积极搭建各类产融对接平台

1.搭建各类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区域中小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金融资源为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2.引导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我省制定了帮扶500家高成长性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针对高成长企业开展了投融资对接、技术诊断等专家辅导系列帮扶活动。搭建政银合作平台,推动省重点帮扶高成长中小企业列入银行系统支持名单。探索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开设“广东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联合券商、风险投资等机构进行重点辅导,促进企业规范财务管理、优化战略规划,提高直接融资及创新发展能力。

四、降低青年创业门槛

(一)大力支持投资创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1.促进电子商务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加去》规定,经报省法制办审查,我省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工商市字〔2012〕443号),结合工商职能,提出多项措施,鼓励自然人开办网店,进一步放宽网店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限制,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和信用分类监管,完善维权保护体系等,引导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实现以虚拟市场发展带动实体经济转型。

2.积极推进新型业态发展,拓宽青年创业发展渠道。我省积极支持各地推进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器等新型业态发展,支持自主创业。积极搭建传统企业和专业市场与电子商务对接合作平台,引导和帮助近千家制造企业和“广州白马服装”等多家大型专业市场开拓电子商务领域经营,促进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揭阳市军埔村在改革中引导超过350户办理电商执照,近2000人从事电子商务,从一个经济落后、不到500户的小村,一跃成为全国20个“淘宝村”之一。

3.用足用好有关扶持政策,减轻青年创业负担。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工商办字〔2012〕38号)等多个改革文件,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支持各类投资者自主创业。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工商部门继续暂停征收企业登记注册费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

4.完善扶持政策,构建创业带动就业长效机制。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3〕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号)、《关于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82号)等文件,有效构建我省扶持青年群体等各类城乡劳动者创业的政策体系。

5.加强和改进服务,营造优质高效的办事环境。我省调整部分企业的登记管辖范围,下放登记权限,实行属地登记管理,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就近申请登记注册,为企业最大限度提供便利。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大厅”,所有工商登记申请、年报均可在网上办理。规范窗口硬件建设,统一工作标准并实施动态管理。拓展服务空间,全力提升服务层次,加强对企业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公布报送中小微经济统计分析信息,积极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为青年投资者经营提供信息服务。

(二)全面推开商事制度改革,激发青年投资创业活力

2014年,全省商事制度改革提速提质,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提升注册制度便利化水平,相关政策措施对服务青年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1.推开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降低青年创业资金门槛。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由其自主约定(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取消公司一没立时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20%的限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等。仅简化公司设立验资这一环节,一年就为全省企业节省5亿元资金以及大量的验资时间成本。

2.推行“先照后证”改革,落实市场准入的“非禁即入”、大幅压减前置审批事项,出台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将121项前置审批中的108项改为后置,仅保留13项(目前为12项)。前置审批压减率达九成。促进关联审批提速增效,试点地区关联审批事项压减率达41. 4%,审批提速20%以上。东莞市简化14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74项日常管理事项审批材料,39个部门审批提速50%以上。在“先照后证”改革带动下,佛山、顺德等地进一步出台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投资负面清单,实现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3.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方法,优化青年投资创业的软环境。以企业需要为导向,大力推进登记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工商登记“同城通办”,“一个窗口许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推行网上登记注册,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及全程电子化登记,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和便捷,最大限度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便利化服务。

4.开展信息公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暂行条例》规定,我省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全省超过680万家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包括登记备案、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处罚等内容,在该系统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同时,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市场主体通过公示系统报送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信息即可,无需提交书式材料,工商部门不再进行事前审查,而是通过抽查和群众举报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于不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以及通过经营地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逾三年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列入严重违法“黑名单”。工商部门实施信息公示制度,一方面减轻了企业负担,另一方面通过政府部门与社会共同监督机制,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为青年投资创业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张志华委员提案解决办法,同时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文件要求,我们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青年创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

1.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小微企业在促进创业、创新、稳定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省财政新增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2014—2018年共安排25亿元,用于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对创业者给予创业补贴、创业资助以及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等,重点帮扶青年大学生创业发展,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创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有效解决青年创业瓶颈。

2.持续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大力培育、筛选、扶持有潜力的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加强更适合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区域性股权、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促进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债券市场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多措并举提高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争取“省部共建”模式建设“青创板”借助高校资源创建省级“青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打造青年创新创业的“黄埔军校”;继续推进金融支持创业工作,研究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措施及多层次的融资支持体系,进一步改善青年创业的融资环境

3.进一步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建设。继续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就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科技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完善申报方案,专门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我省将密切与中央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力促我省新型金融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4.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目前,对小型微利企业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暂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按15%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企业都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另外,目前我省设立了多个产业园区,创业企业如落户我省园区内,则可享受园区用地、办证、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二)简化青年创业工商办理手续,支持集中注册

1.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降低住所登记门槛。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允许企业集中注册”的精神。申请人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工商登记机关不审查住所用途和使用功能;鼓励探索“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 “住改商”登记,适应自主创业多样化的需求,实现住所资源充分合理利用,鼓励电子商务业等新兴业态发展。同时,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对住所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东莞市松山湖实施电商集群注册托管,已帮助370多户集群企业设立登记,打造了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我们鼓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使用集中办公区域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其中集中办公区域可以是电子商务产业园、行业协会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企业提供给多个经营者集中办公的场所等。我们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充分发挥自身配套资源,为青年创业进行统一孵化及提供相关服务。

2.进一步提升工商登记服务效能。目前,全省办照普遍提速,办照时限统一为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近3成业务可当日办结。其中,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其登记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登记机关进一步缩短办照时间,积极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工作方式,为青年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继续推进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

1.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大赛,持续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不同创业青年群体的需求,举办以城市青年为主的“盐商杯”、农村青年为主的“邮储杯”、大学生为主的“挑战杯”、中小学生为主的“未来杯”等赛事,创新开展“APP”、“互联网+”、“问果网”等青年电商大赛;完善创业项目遴选和孵化机制,积极吸引各类创业支持资源向创业青年聚集,解决金融支持、园区落户、政策争取、后续帮扶等问题,形成“以赛促创”的良性循环;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建立“创业咖啡”盟店,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咨询、商务洽谈等服务。

2.高效深化“展翅计划”,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建立长效的统筹协调机制,掌握大学生实(见)习岗位的核心诉求;完善“展翅计划”信息化平台,促进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和自由对接;重点开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和“500强外企”等单位的空岗,以高质量岗位满足大学生实(见)习需求;继续建立各类大学生实(见)习基地,推动工作的长效化开展。

3.高位推动“启航计划”,切实打通青年创业“最后一公里”。拓展广东青年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汇集各类创业信息资源,形成上下联动、纵横延伸的网络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不断扩大规模,优化组成结构,通过进驻孵化园区、与初创企业结对帮扶等形式,为创业青年提供针对性辅导;推动省内各高等院校建立创业学院(协会或社团),定期组织开展创业特色活动,为青年创业提供风险规避、市场营销、融资理财等系统化的创业知识;加强与金融机构、风投公司的协作配合,发挥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作用,最大限度解决青年创新创业的资金瓶颈问题。

4.广泛推进“领航计划”,着力打造百亿大型骨干企业后备梯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百名亿元级青年领军企业,结合转型升级、区域优势、产业特点等实际,联合多个党政部门,打造青年领军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青年领军企业需求调研活动,举办政策辅导宣讲会、研修班等,切实服务不同类别、不同发展阶段的“领航计划”企业;及时对接各种类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开展不同主题类型的论坛、沙龙、对话、投融资项目对接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与“领航计划”企业家及创业青年交流、分享创新投融资服务,积极推荐“领航计划”企业加入青联、青商会、青企协等青年组织,为其提供更加快速便利的投融资“绿色通道”。

5.扎实开展“领头雁计划”,示范带动农村青年创业致富。择优培养一批有群众基础、创业经验丰富、有一技之长和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农村青年作为带头人培养对象,实现辐射效应;整合政府和社会培训资源,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涉农电商等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继续做好“青春时‘贷’”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搭建多方发展平台,继续开展“倾听心声 共促发展”、“厅(局)长与青农会会员面对面”等活动,建立培养对象与政府部门的对话平台;依托“淘宝·特色中国·广东馆”、“ 114广东特色产品网络超市”、“广货网上行”等电商平台和各级涉农展览会,建立培养对象产品市场对接平台,拓宽市场销售渠道。

促进青年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面广,要做好此项工程,一定要政府牵头,各部门持续不懈地落实工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相信我省的青年创业工作会取得较明显效果。再次感谢张志华委员对我省青年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恳请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盖进彬

联系电话:020-38771228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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