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共青团 >> 工作交流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KAB创业教育讲师资格”和“KAB创业俱乐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477 更新时间:2015/12/28 14:46:02

(点击下载全文)

各KAB项目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青办发〔2015〕2号)有关精神,继续深化KAB创业教育平台建设,规范和推动KAB项目发展,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KAB创业教育讲师”资格和“KAB创业俱乐部”的申请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标准

  1.至少有2名参加过KAB项目师资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

  2.将《大学生KAB创业基础》课程纳入学校公共选修课程体系,每学期授课时间不少于32学时;

  3.采用小班授课形式,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35人;

  4.提供KAB培训大纲中要求的教学场地、设施及必要的教辅材料;

  5.在课程结束后,根据学校规定给予考试合格的学生相应学分;

  6.积极参与和配合测评中心的质量监督与效果评估工作。

  (二)材料要求

  1.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

  2. KAB课程教学计划表;

  3. KAB开课教师参加师资培训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4. KAB学员成绩清单(见附件2);

  5. 高校创业教育调查问卷(见附件3);

  6. KAB课程学生培训绩效评价表(见附件4);

  7. KAB课程课堂全景照片(3到5张)或视频。

  二、“KAB创业教育讲师资格”的申报

  1. 已授予KAB基地的学校,如申请新增KAB讲师资格,需提交KAB教师师资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对于教师开设KAB课程的证明(样本见附件5)及申请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

  2. 新申报KAB基地的学校,请将KAB讲师资格申请材料与基地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勿单独提交。

  三、 “KAB创业俱乐部” 的申报

  (一)申报标准

  1.学校有获得KAB创业教育项目认证的培训师或讲师;

  2.符合学校社团资格,有完整组织结构、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指导老师;

  3.KAB创业俱乐部应制定章程,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二)材料要求

  KAB创业俱乐部成立申请表(见附件7)及信息采集表(见附件8)。

  四、有关事项

  1.上述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月30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模板可登录KAB官方网站www.kab.org.cn查询下载。

  2. KAB项目主管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基地、讲师资格和KAB创业俱乐部的学校或个人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3.鼓励高校围绕KAB创业教育与理论研究、KAB教学教改经典案例、大学生创业教育理论、创业教育实践(包含教学教改)、创业管理等主题提交相关论文。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将编纂成册,并在2016年举办的KAB年会期间发布。

  4.材料电子版请发至电子信箱kaboffice@qq.com,并在发件主题中注明申请的内容(基地、讲师资格、KAB创业俱乐部等)。纸质版材料需经学校KAB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或部门)公章,邮寄至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联系方式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和平 

  联系电话:(010)64098510

  联系地址: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院内(邮编:100702)

 

  KAB创业教育(中国)研究所

  联 系 人:刘  帆

  联系电话:13810856978

 

  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高 琦

  联系电话:(010)85212282

 

  附件1: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申请表

  附件2:KAB学员成绩清单

  附件3:高校创业教育调查问卷

  附件4:KAB课程学生培训绩效评价表

  附件5:开课证明(样本)

  附件6:2015年申请KAB讲师信息汇总表

  附件7:KAB创业俱乐部成立申请表

  附件8:KAB俱乐部信息采集表

 

 

                                     团中央学校部

                                   2015年12月23日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青春广东新闻
南方plus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官方微博

广东共青团
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