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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6〕4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9970 更新时间:2016/1/14 11:19:24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社科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申报。现将《2016年度广东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当代青少年成长的新特点、新规律和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新课题、新挑战,进一步推动团组织的改革发展和工作创新。

二、课题申报

1.《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课题组可自定具体的研究题目。

2.各地团组织、社科联可组织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研究者积极申报课题。

3.每个课题组原则上申报课题不多于2个。

4.申报课题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先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科研部门)公章然后申报。

5.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地址、邮箱附后)。申请书样式可登陆广东共青团网的“网站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gdcyl.org)。

6.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1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重视、做好选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重点,力争形成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创新性的选题。

2.注重整合、确保质量。要运用多学科理论、组织多方面人才,优化课题组成员构成,实现优势互补,确保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课题并被立项的,将分为重大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一般自筹课题3个类别,其中“重大资助课题”20个,省社科联和团省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他类别以自筹经费为主;以上课题均在省社科联备案。

2.结题成果将由省社科联、团省委根据成果质量予以表彰、出版的资助。

3.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

4.课题评审办公室设在广东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咨询有关情况请与课题评审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杨  扬

联系电话:020-87185627

电子邮件:for_youth@126.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邮编510080)

 

    附:

1.2016年度广东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指南

 2.2016年度广东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立项申请书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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