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团省委、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16年3月 18日至2016年3月23 日(共6日)
联系方式:团省委 梁 剑、冯兆坤 87185614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廖建光 83170067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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