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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粤办发【2016】28号《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省高校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全省高校团工作实际,团省委学校部决定自2016年起常态化开展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力在基层”活动),请各高校组织发动本校基层团组织登录“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注册参赛。现将具体参赛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省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院系团委(总支),班级团支部,以及社团团支部、公寓团支部、实验室团支部和网络团支部等新型团支部
二、主要内容
全面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各高校团委要按照“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立足基层、面向团员,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围绕创新创业、学术研究、文体艺术、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方面,发动本校基层团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重点在每年全省科技学术节和文体艺术节期间,结合自身特色亮点工作组织开展活动,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夯实高校基层团组织的基础,着力构建基层团组织提升的新格局。
三、组织方式
“活力在基层”活动每年分两个赛季开展,其中每年2月至8月为第一赛季,9月至次年1月为第二赛季。每赛季“活力在基层”活动分为方案申报、校级评选、组织实施、省级评优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方案申报。各高校团委发动基层团组织参与活动,由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登陆“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注册账号并填写详细资料,此前“活力在基层”网站的旧用户可用原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需要补填资料。各基层组织围绕思想引领、创新创业、科技学术、文体艺术、权益维护、“三下乡”、“三走”等共青团品牌工作设计团日活动,依照网站要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提交。
(二)校级评选。各高校依托“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开展校级主题团日竞赛,根据团省委工作要求及本校实际情况,构建本校的项目立项及评比考核机制,每赛季评选出不少于50个优秀方案,并给予每个优秀方案不少于200元的前期经费支持,为活动顺利进行提供基本保障。
(三)组织实施。所有提交了方案的基层团支部,无论是否得到校团委的经费支持,都应实施完成方案,并在“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上记录实施过程和成效。各校团委要依据考核机制检验活动实施效果,重点考察组织内团员的参与度、活动取得的成果、影响力度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各基层团组织和个人参加“活力在基层”竞赛的情况要与校内团学表彰和评优挂钩。
(四)省级评优。团省委学校部在每个赛季最后一个月(8月及次年1月)进行当季优秀团日活动评选,各高校团委根据本校活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筛选,从中择优选取10个优秀项目,通过“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平台上报推荐。团省委学校部每赛季选出250个优秀项目,给予每个项目1000元经费奖励。团省委将加大对获奖团支部和团支书的培养和扶持力度,在各项评选评优、干部选拔、组织培训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活力在基层”活动是群团改革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参赛情况将与国家级、省级“五四”评优挂钩,团省委每年对各高校团委的年终考核中也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各高校团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由校团委书记直接负责,根据团省委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指定一名团委干部作为联络员,加强与团省委学校部的联系对接。请各校联络员于6月11日前将的有关信息(附件2)报送至工作邮箱,并尽快加入工作Q群(175072522)。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高校团委要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活动的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精心组织好参赛工作,加强动员鼓励基层团组织投入到活动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及影响。
(三)眼睛向下,资源下移。各高校团委要结合本校中心工作,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基层团组织实施“活力在基层”创造良好条件,每年拿出适当比例的团费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团日活动,确保活动开展的实效。
联系人:陈思睿 廖达涛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工作邮箱:xxb@gdcyl.org
附件: 1. 《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 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
2. 各地市团委联系人信息表
团省委学校部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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