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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均达副书记拜访省法学会商讨预防青少年犯罪合作事宜

文章所在栏目:新闻动态 点击数:4201 更新时间:2016/6/20 17:55:06

       今天上午,梁均达副书记率权益部干部一行拜访广东省法学会,洽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及活动合作相关事宜。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出席座谈会并作了重要指示。

        会上,梁均达副书记向梁伟发会长报告了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近年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并提出在省法学会增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科研究会、《法治社会》刊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理论文章等建议。经过与会人员充分沟通交流,达成了如下几点合作意向:一是省法学会吸纳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为团体会员,并在省法学会下增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科研究会。二是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定期搜集全省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相关理论研究、实践经验文章,报省法学会会刊《法治社会》择优刊载。三是双方联合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项目。结合双方实际,共同谋划项目,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共同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随后,梁伟发会长指出: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好则国家好。如何做好广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有待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随着时代变迁,青少年思想也在发生明显变化。与60、70年代青少年不同,现代青年接收知识信息的渠道更为现代化,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这为我们做好青少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仅仅是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省法学会、团省委、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等作为人民团体和学术团体同样肩负重任。对于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换届,梁伟发会长提出几点意见:一是选好研究会人选。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人选,建议从责任心强、能力素质高、任期相对稳定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中物色;二是抓住重点狠抓落实。要紧紧围绕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紧贴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实际,选好抓住一两个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研究方向可以重点考虑吸毒犯罪、网络犯罪等突出问题,要形成全国知名的广东“预青”品牌;三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要加强与公检法司、妇联、工会、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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