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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6〕47号 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学团委书记骨干培训班及选聘首批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5309 更新时间:2016/7/28 1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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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属中学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加强中学团委书记队伍建设,现决定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学团委书记骨干培训班,并选聘首批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3日(19日14:30-17:30报到,23日午餐后返程)

地点: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东省团校)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村),报到地点为该校青年公寓前台。

二、培训内容

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实地体验、会议研讨、交流学习等方式开展,主要内容包括:

1.中学共青团工作基础理论及方法,重点学习团史团情,青少年组织和思想引领工作能力和技巧,实践教育在共青团工作中的运用等;

2.加强和规范中学团校建设,团课授课方法和技巧;

3.研讨中学共青团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交流中学共青团工作经验,增强中学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参加人员

根据《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中的任职条件,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2)择优推荐优秀的中学团委书记、副书记或具有共青团工作或管理经验的校长、副校长参加,省、市重点联系学校优先推荐。

四、考核认证及师资认定

1.参训人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考核及格者将获得培训证书及40个学时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2.顺利完成培训并考核成绩优秀者,经审定后聘为首届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团委要高度重视,从培养本地中学共青团工作骨干的角度出发,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推选工作。参训学员须参加闭卷考试、课程展示等考核,差额选拔产生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请推荐工作积极性强,工作基础扎实,有较强组织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选参加培训。所推荐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全部培训课程,如有缺课将不发放培训证书。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供学校盖章请假证明。

2.请各地团委认真组织人员参会,将《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3)、《选拔培训人员统计表》(附件4),于9月9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gdpxc1010@163.com(邮件请注明“xx地市《2016年广东省中学团委书记骨干培训班》报名资料”)。

3.培训班将组织学员进行工作研讨,参加学员需准备本校共青团特色工作的2000字左右交流材料,纸质版携带至培训现场,电子版于9月9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gdzxtqh@163.com。另外可准备本校共青团特色工作的宣传资料、视频等供交流使用。

4.请参训人员自备团徽、洗漱用品(牙刷、牙膏、洗浴用品)和适合户外活动的衣物、鞋子,并自带手提电脑,方便撰写材料。培训基地不提供机票、火车票等订票服务,如有需要请自行预订。

5.本次培训班的培训费、食宿费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培训人员单位负责。不安排陪同人员食宿。

 

附件:1.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设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2.名额分配表

3.培训人员登记表

4.参训人员统计表

 

联系人:

团省委少年部:郭炜城、黄伟源

电话: 020-87185621

邮箱:tswsnb2008@163.com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团干部培训部:蒋佩瑶

电话:020-36762601

邮箱:gdpxc1010@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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