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共青团 >> 资料中心 >> 文件制度库 >> 团粤办发 >> 正文

团粤办发〔2016〕37号 关于举办广东省青少年事务社工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5212 更新时间:2016/6/12 17:27:53

关于举办广东省青少年事务社工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我省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的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进我省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团省委将于2016年6月17日至22日举办广东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至22日(星期三),其中17日下午报到,22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广州市团校(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

三、培训对象

每个地市共有4个名额,其中地市团委权益工作负责同志1名,团委直接联系的社工机构负责人1名,社工骨干2名。社工代表要求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青少年社区矫正、青少年禁毒等青少年事务领域开展服务。

三、培训安排

17日下午报到;18日至21日专题培训,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讲座、分组研讨、情景模拟、探访交流等方式,期间18日晚上召开全省共青团权益工作座谈会;22日下午返程。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地市按照培训对象要求尽快认真组织、推荐相关人员参会,参会人员名单(附件)电子版请于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时前通过邮箱报团省委权益部。

2. 参会人员会议期间食宿由团省委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3. 请参会人员17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至培训地点报到。培训期间参会人员请服从统一安排,不可无故缺勤。

 

团省委联系人:罗悦文,吴琴

联系电话:020-87185635

邮  箱:qybtsw@126.com

 

广州团校联系人:丘英文,李红

联系电话:020-87535612

 

附件:参会回执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点击下载:参会回执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青春广东新闻
南方plus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官方微博

广东共青团
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