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少先队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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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9期】中山市积极推动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少先队简报 点击数:9040 更新时间:2016/9/30 17:25:10

 近年来,团中山市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粤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加强中山市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通过开展工作调研、研究工作对策,推动全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做法编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中山市目前共有民办小学73所,少先队员127039名。根据调研情况,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征:1.民办学校领导对于少先队工作的重视程度总体良好,但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存在一定困难,少先队阵地建设相对公办学校存在一定差距;2.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少先队活动能够常态化开展,主题队日、中队活动仪式规范性有待加强;3.辅导员队伍流动性较大,辅导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待遇落实,激发辅导员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级团队组织、教育行政有关部门加大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扶持和指导,需要民办学校充分认识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校少先队工作投入力度,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结合目前中山市少先队工作整体情况,团中山市委、中山市少工委将出台针对全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从基层组织建设、少先队阵地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制度保障四个方面推动民办学校少先队发展。

一、加强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完善少先队组织架构,加强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通过加强团教合作,推动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完善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架构,规范民办学校少先队标识和少先队组织生活。将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情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将少先队组织建设作为民办学校办学准入的重要条件,建立健全中山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机制。

二、提升民办学校对于少先队工作阵地建设的重视程度,完善少先队基础建设,保障少先队活动开展

    由中山市少工委统筹,整合各镇区和社会各界资源,加强民办学校少先队阵地建设,重点保障队部室、中队、队角等基础阵地建设,确保少先队组织开展日常活动的场所条件,将少先队基础阵地建设纳入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内容。对基础薄弱的经济型民办学校,通过财政支持一部分、镇区帮扶一部分、学校解决一部分的方式,重点加强学校少先队基础阵地建设;对条件较好的民办学校,树立少先队工作品牌意识,打造一批中山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示范单位,树立典型,扩大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影响力。

三、加强民办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稳定的高素质少先队工作队伍

    一是加强辅导员聘任工作。有条件的民办学校,需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大队辅导员;条件暂时不允许的,配备兼职辅导员时,需要保障辅导员队伍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二是强化辅导员考核机制。将大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纳入其兼教科目职称评定,将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作为评优选先、职务评聘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的依据。三是加强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各镇区团委(团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少工委要在政策上、资源上,对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人才队伍培养适当倾斜,为民办学校辅导员队伍成长提供平台。

四、搭建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交流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山市少工委统筹公办学校少先队工作资源,发挥“红领巾示范校”作用,开展镇区“红领巾手拉手”结对帮扶工作,通过大队手拉手、辅导员手拉手、队干手拉手等形式,引导民办学校大队主题活动、中队会、队仪式、队礼仪规范发展。中山市少工委还将建设一批“中山市名辅导员工作室”, 通过名辅导员工作室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进行指导,为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发展提供交流学习和现场观摩机会,为民办学校辅导员队伍业务素质提升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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