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打开: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近日,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学共青团是共青团大厦的坚实根基底盘,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制度安排。《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国改革大局中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学共青团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亲切关心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把共青团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作出战略谋划和部署。在教育部的支持下,团中央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入调研,总结了近年来中学共青团的生动实践,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宝贵意见,组织力量精心起草了《方案》,慎重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
《方案》明确了中学共青团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方案》提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发展和当代中学生新特点,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保持和增强中学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尤其是全面提升先进性为主要目标,着力推进中学共青团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为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学共青团改革必须坚持牢牢把准政治方向,主动融入教育大局,尊重学生主体地位,聚焦重点突出问题,着力夯实基层基础。通过改革创新,逐步实现团员先进性、团组织先进性和团的工作先进性显著提升,进一步巩固中学共青团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彰显中学共青团协同国民教育促进中学生成长成才的价值和功能,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学生对党的向心力。
《方案》从五大方面、十六个领域提出了改革措施。
第一,改革优化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团教协作,各级团委和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团教沟通协调机制,地市级和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可探索成立教育团工委等团教协作组织机构;完善团学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中学团学组织格局,改进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常态化下沉基层”“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等工作要求,制度化开展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学生团支部和青年学生活动,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活动“众创众筹众评”制度。
第二,加强先进性建设。严格发展团员制度,《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将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严格发展标准,规范入团程序,提升学生团员发展的质量;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创新“三会两制一课”方式和载体,完善和加强团员档案管理,严肃团的纪律;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探索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探索适应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和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的新型团建实践;彰显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团员以团章的基本要求为准则,引导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亮明身分、彰显特质。
第三,改革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深化“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14岁集体生日”“18岁成人仪式”等活动内涵,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建立中学生团校,创新团课教育;建立健全以志愿服务及社团活动为核心的实践育人制度,以深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契机,将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中学共青团的基本职责和重要工作牵引载体,建立健全“教育部门协调指导、共青团组织归口负责、综合素质评价驱动、团员学生自愿参与”的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建立健全中学生困难帮扶和权益维护机制,经常性为各类困难学生群体提供帮助,积极参与预防校园暴力、抵制校园欺凌等工作;建立健全扁平化、项目化、信息化运行机制,明确从团中央、省、市县到学校、班级等中学共青团各级组织的核心任务及重点工作,完善各级组织间的信息发布、交流、反馈机制和互动、联动机制,推进中学团学活动的项目化管理和课程化实践,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着力打造“网上共青团”。
第四,改革完善中学团干部制度。完善团干部选配使用机制,在3-5年内实现团委书记岗位专设,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委干部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教师团干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优化团干部发展机制,专任团干部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通过探索多种形式的职称评聘方式打通职业发展路径,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专任团干部获得的共青团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与教育行政部门同等待遇,专任团干部任职不唯年龄,探索职务晋升、转岗任职、挂职锻炼以及交流培养等方面的机制渠道,探索推动建立各级“中学名团干工作室”,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力度。
第五,强化有关保障机制。加强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学团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把团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团建工作占比不低于10%,各学校应明确由1名校级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建立学校党政班子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规定;优化资源保障机制,各中学支持团委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学校团委与德育部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的机制,探索推行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指导员制度,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将中学团的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中,各学校应将团委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并在活动场所、设备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方案》要求,各地共青团和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本地的组织实施,强化方案执行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将方案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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