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以下简称团省委)是广东省委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的群众团体,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团省委的基本职能包括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具体工作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省委和团中央的工作部署,制订共青团发展战略、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2)组织青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3)组织青年参加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帮助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化管理方式;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4)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年服务机构。
(5)密切与其他省市青年的联合和合作,加强同台、港、澳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发展与世界各国青年的友好关系;指导各级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开展活动。
(6)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宣传青年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开展青少年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宣传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7)领导少先队工作。负责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思想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协同教育部门规划、指导少先队工作和培训少先队辅导员;承担省少工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省委和团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团省委本级内设机构有9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少年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统战联络部和权益部。
(二)纳入团省委 2015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团省委本级
2.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3.广东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
4.广东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5.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
6.广东省青少年军校
7.广东省青少年事业促进中心
具体编制情况见下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四、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共实现收入2579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94.52万元,占全部收入的77.9%;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共5696.45万元,占全部收入的22.1%。
2015年决算收入数,比2014年减少2.84%,其中,财政拨款比2014年减少5.25%,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比2014年增长6.74%。财政拨款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团省委基建项目主要在2014年进行经费拨付。
2015年共支出24,34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796.44万元,其他支出5550.2万元,占全部支出的22.8%。
预、决算支出情况对比(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预、决算支出情况对比(按功能分类)
各单位预、决算支出对比
1.差异原因分析。
2015年,预、决算收入差异情况见下表:
其中,团省委本级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情况如下:
项目收入决算数差异率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财政下达“圆梦计划”学费补助4317.40万元。
2015年,预、决算支出差异情况见下表:
其中,团省委本级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较大的原因,一是 “圆梦计划”学费补助等9个专项未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6456.70万元;二是团中央及其他厅局划拨各类活动经费388.36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5年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见下图: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见下图:
(2)收入支出按所属单位分布情况,见下表:
(二)“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团省委“三公”经费共计支出74.45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4年、2015年“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对比见下表:
2015年,团省委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接待88人,费用3.3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16万元,较上年决算下降45.87%主要用于兄弟省份共青团到我委考察调研接待开支。下降较多的原因是团省委严格控制了接待事项的审核批准。
2015年,团省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1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3.88万元、较上年决算下降40.75%。费用降低较多的原因,主要是7月份省直机关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大幅降低了公务车辆的使用数量,以及下属青职院严格账务核算,剔除非该科目核算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费用的审核报销。
2015年团省委因公出国6批次、共14人,费用21.9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1.99万元,原因是下属青职院年中新增“强师工程”项目,按项目计划组织老师赴国外培训。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05万元,比2014年增加0.56万元,增长0.30%。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市场价格波动造成。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 年团省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3.90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6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5.2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团省委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辆,其他用车1辆(团省委下属志愿者指导中心2003年接收捐赠车辆,因手续不全,无法上牌,一直处于封存状态)。
2015年7月,省直单位开始公务用车改革后,团省委本级已按要求封存车辆7辆,因相关车辆拍卖工作未完成、未履行资产转移手续,故报表中车辆仍为10辆,实际机关本级现使用车辆为3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预决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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