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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发〔2017〕5号 关于在全省共青团组织中开展纪念建团95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发 点击数:6508 更新时间:2017/4/5 15:45:46

团粤发〔2017〕5号

 

 

关于在全省共青团组织中开展纪念

建团95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地质局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有关驻粤团工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扎实推动广东共青团改革,团结引领广大青少年以奋发向上的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共青团组织中开展纪念建团95周年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十九大 不忘初心跟党走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5月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团队日活动。要广泛组织发动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通过学习座谈、交流讨论、参观寻访、故事讲述、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灵活运用VR、直播等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在线上线下集中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团队日活动,引导青少年学习党史、国史、军史、团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和行动觉悟。团省委班子成员将带头为所联系团组织讲党团课,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干部要为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中所联系的团组织讲党团课。

(二)深入实施“一学一做”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主题演讲、征文、骑行、健跑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展现广东青年的青春风采,展示共青团改革成效,提升广大团员青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主动对接当地网信部门结合实际发动属地网界青年开展“我与网络强国”青年演讲活动,在4月10日前择优推荐2名参赛选手,并录制演讲视频上报团省委;开展以“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团省委将对市级优秀征文和专栏优秀征文进行评审,评出全省优秀征文推报团中央,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向团省委推报10篇优秀征文。

(三)集中组织入团仪式活动。要按照入团仪式规定,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组织新发展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组织新团员在参加入团仪式前要观看《入团第一课》教学视频。各级团组织在日常开展以团员为主体的培训、活动、工作时,要注重开展戴团徽、升团旗、唱团歌、重温入团誓词等仪式教育。省、市、县团委应举行入团仪式集中示范活动,每个基层团组织至少开展1场集中性主题活动,各市、县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参加1场基层主题活动。

(四)积极选树宣传听党话、跟党走青年典型。要组织开展广东青年“五四”奖章、 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活动,充分发动各级团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推荐社会各界优秀青年、先进集体,要组织开展好本地、本系统的青年典型故事分享活动,并在各媒体广泛宣传参评人选先进事迹,引导各界青年积极学习五四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广泛传播青年典型的励志故事。

(五)精心创作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要深入实施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产品化战略,创新载体平台,善用网言网语,积极创作思想主题鲜明、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视频、游戏、动漫、微电影等文化产品,并至少向团省委推荐1部作品,团省委将充分利用全团双微矩阵、新闻客户端、“青年之声”、团属网站和“1+100”等渠道,向广大青少年广泛传播共青团文化产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大做强网络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各级团组织要从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高度,切实增强此次主题宣传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对接本地网信部门,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并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纪念建团95周年系列活动方案,于4月15日前将方案电子版报送团至省委宣传部指定邮箱。

(二)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级团组织要把纪念建团95周年的系列活动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青年之声”等新媒体,将工作信号和活动要求及时传递到全体团员和所有团组织。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开辟专栏集中对建团95周年的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各级团组织要紧密结合团的重点工作品牌,加强工作统筹,大力构建“思想共振、活动共办、平台共通、产品共创、人才共用、队伍共建、资源共享”的共青团大宣传工作格局,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开展好各项活动,特别要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系列主题活动,做好“自选动作”。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实施情况,于5月20日前以综述专报形式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团省委宣传部 张婵媛

联系电话:020-87185618

邮    箱:tswxcb@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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