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各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近日,团中央下发《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7〕3号),就全面推进从严治团作出部署安排。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团组织要将学习《规定》作为各级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重要意义和具体举措,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团组织要依托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常态化下沉基层等工作载体,注重发挥团属媒体、新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从严治团”的宣传和解读,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广大团员、团干部和青年中去。
三、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推进共青团深化改革,加强《规定》实施情况的考核督导,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团组织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起团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 真正把从严治团的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7〕3号)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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