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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7〕23号 关于开展2017年“一学一做”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7580 更新时间:2017/4/13 16:22:32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广东共青团“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自2007年举办以来,得到全省各地、各战线基层团组织及广大团员青年的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在活跃团的基层组织、扩大团的工作覆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全面活跃基层团组织,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根据《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团粤发〔2017〕4号 )部署安排,团省委决定于今年4月起,在全省组织开展2017年“一学一做”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分两个赛季开展,第一赛季为4月至6月,第二赛季为7月至9月。

二、参与对象

全省基层团组织(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三、主要内容

各基层团组织结合“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各项工作安排,开展各类主题团日活动,团省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第一赛季,重点对团员自学、撰写学习心得、团干部开展主题团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开展入团仪式等工作进行评比。

第二赛季,重点对征文活动、组织整顿、团员先锋岗 (队) 创建等工作进行评比。

四、组织方式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一学一做”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分为注册、活动审核、评选表彰三个阶段,由团省委负责统筹,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发动、指导当地基层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择优推报项目。流程如下:

(一)参赛注册。参赛基层团组织在正式上报活动材料之前首先登陆专题网站(trjs.gdcyl.org),根据所属类别如实填写组织情况,注册账号以上报活动材料。各基层团组织注册及上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借助活动平台发布不良信息的基层团组织则取消参赛资格。

    高等学校团组织请登录网站http://hlzjc.gdcyl.org进行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参赛(具体要求团省委学校部另行通知)。

(二)上报活动材料。各类基层团组织注册账号后即可上传活动材料参赛。活动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现场图片等。其中,活动方案要求简洁、清晰,能够突出活动主题及目的意义;活动总结要求详细、全面,能够清楚反映活动的形式内容,参加对象、人数及活动成效;上传3—5张能够反映活动概况的活动图片,每张不大于200k。

(三)活动材料审核。各类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活动材料由团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即可参加竞赛。一般每项团日活动上传参赛材料后48小时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评选和奖励

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年度评选三个阶段。各阶段的评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是活动能否围绕当季主题开展,是否具有一定的影响意义;二是活动方案、总结以及图片的规范性;三是活动策划的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四是活动参与的普遍性和实施效果。

(一)竞赛初评。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评委对本地区参赛项目(含本地区的各类高校)进行初评;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委对省直有关单位团组织的参赛项目进行初评;各地市团委每赛季评选推荐的参赛项目应在50个以内,初评工作应在每赛季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二)竞赛复评。由团省委负责团组织的团日活动复评工作。每赛季组织评委评出共约400个“优秀团日活动”。复评工作一般应在初评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

(三)赛季奖励。主办单位将向每个赛季获得“优秀团日活动”的基层团组织颁授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作为活动补贴(团委(总支)1000元、团支部800元)。各项奖励一般在当季竞赛评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团省委组织部划拨至获奖基层团组织所在的地市、高校或系统团委,再由其分别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活力在基层”竞赛活动是检验全省各级团组织推进共青团改革、推进从严治团、开展 “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成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广东共青团创优评优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团组织参加活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扩大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活动的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精心组织好参赛工作。各条战线的负责部门要加强动员鼓励基层团组织投入到活动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及影响。

(三)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各基层团组织要围绕“一学一做”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青年需求设计活动项目。要创新活动形式,更加贴近青年、更加切合青年需求,提高青年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请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指定1名同志作为竞赛活动联络员,将联络员的有关信息(见附件)于4月17日前报送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

基层组织建设部(筹) 联系人:刘波  曲吉央娜 

附件: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联系电话 (传真):(020)87185624

学校部联系人:蔡立  陈泽峰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团省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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