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粤发〔2017〕7号)要求,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和青年特点,团省委制定《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方案》,现印发你们,各级团组织要做好贯彻实施。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团省委宣传部 刘国玉
联系电话:020-87185647
电子邮箱:tswxcb@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批示精神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粤发〔2017〕7号)要求,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和青年特点,团省委决定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握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作为我省共青团统领各项工作的总纲,作为推进我省共青团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全省共青团“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抓落实,在我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发挥好共青团应有的作用。
突出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与“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是一脉相承的,是对广东工作新的更高的要求。“四个坚持”是广东改革发展的旗帜、方向和原则,“三个支撑”是广东必须担当好的使命任务和根本路径,“两个走在前列”是广东发展的总目标总要求。
突出不同阶段学习宣传贯彻的重点任务。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前,重点组织开展好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特别是“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为各级团干部所掌握、为全省团员青年所了解;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后,在深化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重点结合省党代会的工作部署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分阶段持续深入开展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工作
(一)传达学习阶段(5月上旬前完成)。团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党组会、书记办公会进行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高校及系统、行业团委要参照团省委做法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人员应覆盖至本级所有专兼职团干及下一级团委负责同志。省、市两级团委在组织青联、学联以及青企协、青商会等团属协会(社团)开展活动时要融入重要批示精神的宣讲,及时有效地把各界青年思想统一起来,并通过他们去广泛影响所在行业青年。各级团委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的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学习方案,制定具体工作安排;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开展督导。近期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分别到各个地市团委参加学习宣传贯彻会议,各级团委要参照执行,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团省委办公室、青年发展部(筹)、统联部、学校部,各级团委负责)
(二)专题培训研讨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上旬)。团省委把学习重要批示精神纳入今年计划组织的9期主体培训班课程体系中,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训。各地市、高校团委参照团省委标准至少举办1期专题培训班,确保覆盖所有县(区)、院系团组织。
根据《广东共青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从严治团的实施意见》,各级团委机关要在每月集中学习的8个学时中至少安排2个学时学习重要批示相关内容,专职团干部每月30个小时自学时间中至少要安排6个小时学习相关内容。近期团省委将开办一期专题“青年夜校”,各级团委要确保到课率。各级团委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研讨,不断深化对重要批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团省委办公室、组织部,省青职院,各级团委负责)
(三)全面贯彻落实阶段(6月中旬以后)。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广东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的总纲,作为广大团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积极服务党政中心大局,推动我省共青团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不断深化青少年思想引领,带领广大青少年构筑起“四个自信”;要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全力以赴抓好改革落地;要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进一步从严管理团干部、团员、团组织。要带领青年投身创新创业,深化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积极促进粤港澳台及海外青少年交流合作;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岗位上建功立业、彰显作为,争当践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表率。(团省委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团委负责)
三、精心组织宣传重要批示精神的各项活动
(一)结合纪念建团95周年系列活动全省共青团集中开展宣教。五四期间,团省委、团广州市委共同举办广东青年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暨2017年入团宣誓集中示范活动,通过宣誓、朗诵、骑行、歌唱等多种形式宣传重要批示精神,并组织媒体全面报道,形成广泛影响。在省青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和省学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期间,组织全体青联委员、学联代表参加一场学习重要批示精神专题讲座,举办一次全省各界青年学习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向我省广大青年发布积极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的倡议书。各级团委参照团省委的做法,结合实际,在“五四”期间集中开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相关活动。(团省委宣传部、统联部、学校部,各级团委负责)
(二) 依托“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迅速掀起全省共青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热潮。根据团中央“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统一部署,各级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党政领导、专家学者、青年典型走进校园、企业、军营等青年密集的场所,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宣讲交流活动,在活动中要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各地市、县(市、区)团委要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 3场、1场的宣讲交流活动,各学校团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四进四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三下乡”等活动的主题。(团省委宣传部、学校部、少年部,各级团委负责)
(三)广泛开展主题团队日活动。要广泛组织发动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通过学习座谈、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在线上线下集中开展学习重要批示主题团队日活动,引导青少年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结合“万名团干讲党团课”和“1+100”“8+4”“4+1”等团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青年的制度化安排,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基层团组织开展面对面宣讲。团省委班子成员带头为所联系团组织授课,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干部要为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中所联系的团组织授课。各级团干要把开展相关活动的视频、文字资料在“1+100”微信工作平台上展示,扩大影响。(团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学校部、少年部,各级团委负责)
(四)结合“一学一做”重点开展学习重要批示活动。要结合“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在团员青年中重点开展学习重要批示活动。要注重普遍覆盖学习与分类开展相结合,既要力求活动覆盖至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团员,也要紧扣不同青年群体特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注重原汁原味学习与创新方式相结合,既要强调“原汁原味才是真”,也要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提升活动的参与性;要注重制度化学习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既要注重学习制度建立,推动团员青年深入持久地学习重要批示精神,也要与其他思想引领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共青团改革工作相结合。(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各级团委负责)
(五)依托新媒体创新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团省委将结合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设主题微博话题,组织常态化联系的正能量网络大V持续发布专题文章,各级团委要做大做强网络宣传,积极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关注相关微博账号并参与讨论,营造积极学习重要批示精神喜迎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浓厚氛围。积极创作思想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视频、动画、微电影、MV等文化产品;创新载体平台,善用网言网语,充分运用“青年之声”平台和团属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具有网络特点的立体化报道,吸引团员青年参与学习、讨论、传播,充分利用融媒体矩阵向广大青少年传播。各地市团委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至少向团省委推报1件相关文化产品。(团省委宣传部、大数据及新媒体中心(筹),各级团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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