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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相关高校团委:
根据团省委、省教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6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基层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部署,2016年9月,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基层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将于2017年8月期满结束。为做好挂职工作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挂职团干部要做好工作总结
1.提交个人挂职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一年来开展的工作,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协调资源支持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情况,工作取得的成效、挂职体会与收获、存在问题与建议等,字数2500字左右,要求实事求是、语言精炼、言之有物,杜绝空话、套话。
2.提交调研报告。针对当地团的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撰写1篇实证性的调研报告。
二、接收单位要做好高校挂职团干部总结和考核工作
1.做好高校挂职团干部总结交流工作。各地市团委须召开一次高校团干部挂职工作总结会,汇总本地区挂职团干部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并整理汇编本市的挂职工作总结。地市的挂职工作总结要精练,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意见建议等。
2.做好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工作。具体考核工作由地市团委协调有关县(区)党委组织部实施。考核内容应包括挂职干部在挂职地开展调研、介绍经验、推动工作、探索创新、锻炼提高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内容。挂职干部要认真填写《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附件1),县(区)团委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签署意见。
三、派出单位要做好挂职团干部的返校工作安排
各高校团委要抓紧与接收单位对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挂职团干部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挂职团干部回校的工作交接安排。挂职团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评选
团省委将于近期召开挂职团干部工作总结座谈会,总结、交流挂职工作经验和体会。同时根据挂职期间表现评选出一批优秀工作单位和优秀挂职团干部,适时予以表彰。
1.优秀挂职团干部:表彰挂职期间表现优秀的挂职团干部。主要由各县(区)团委推荐(附件2)。
2.优秀工作单位:评选对象包括地市、高校,由各相关单位自主申报(附件3)。
3.赴新疆的挂职团干部评优,由团省委根据挂职团干部情况并商团新疆区委组织部向团中央推荐。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市团委要及时做好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挂职干部本人,认真做好高校挂职团干部的挂职总结工作。
2.请各地市团委于9月4日前,将挂职干部撰写的个人挂职工作总结、调研报告、《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优秀挂职团干部申报表》,以及《优秀工作单位申报表》等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往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wxxb3@163.com;纸质版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1.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
2.2016年选派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 优秀工作单位申报表
3.2016年选派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 挂职团干部标兵申报表
联系人:赵海峰、黎广炽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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