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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07〕8号 关于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11173 更新时间:2007/3/23 18:07:55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厅

中共广东省委农办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

 

 

 

 

 

团粤联发[2007]8号

 

关于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

科技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团委、农业局、农办、人口计生局、科技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科协、农信联社、扶贫办、移民办,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和谐广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农村青年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青年,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人口计生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科协、中科院广州分院、省农科院、省农信联社、省扶贫办、省移民办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活动月”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省成立了由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厅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的“活动月”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也应成立“活动月”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活动开展,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月”情况,并邀请党政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将该项活动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安排。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月”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级级有计划、有项目、有活动、有服务、有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各镇、县、市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将活动方案逐级上报审定。本次活动开展的重点在乡镇,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深入调查了解本地各乡镇生产、生活实际,选取科技文化普及基础较好,参与积极性高的乡镇作为示范点。各市要推荐上报1-2个乡镇作为省级示范点候选单位,省“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中确定一批省级示范点,给予重点指导扶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重点突出、生动具体的报道,使广大农村青年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活动月”的各项活动。对于“活动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农村青年典型,各地应重点宣传,使广大农村青年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省形成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农村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广东共青团网(www.gdcyl.org)将开设“活动月”专题网站,提供相关资料下载,进行工作信息经验交流。“活动月”期间将举办全省性征文、征歌、摄影等比赛活动,并出版“活动月”专刊。各高等院校团委要抓住“活动月”全面开展的有利时机,结合本校“高校扶贫联系挂钩点”开展对接帮扶,并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深入农村进行科技文化宣传,切实服务农村青年。

四、形成机制,务求实效。各地要注重总结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有益经验,探索活动有效开展的工作机制,争取将该项活动形成一个长期坚持的品牌项目。要大力表彰奖励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农村青年人才,激励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要将活动中挖掘发现的各类农村青年人才登记造册,建立农村青年人才库,对他们进行跟踪服务,培训指导,重点帮扶,形成有利于农村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人才。

各市“活动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2007年4月5日前报省“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工作方案和“活动月”省级示范点候选名单请于2007年4月15日前上报。

联系人:黄少堂、朱瑞峰

联系电话:020-87195622、87195623

传真电话:020-87195621

电子邮箱:gdqnb@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厅

中共广东省委农办

 

广东省人口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

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水库移民

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青农  科技文化活动月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印发

(共印2500份)

 

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粤发[2005]1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要求,切实服务农村青年成长成才,引领农村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人口计生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科协、中科院广州分院、省农科院、省农信联社、省扶贫办、省移民办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各职能部门作用,着眼于提高农村青年素质,服务农村青年科技致富、成长发展,活跃农村青年文化生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农村青年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他们奋发有为、提升自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活动主题

和谐新农村,青春你我行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厅、中共广东省委农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

四、协办单位

《黄金时代》杂志社、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五、合作媒体

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网

六、活动时间

2007年5月15日至2007年6月15日

七、组织机构

成立由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厅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的“活动月”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活动月”的统筹和指导。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应成立“活动月”领导小组,指导本地区的“活动月”工作。

八、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根据农村青年实际需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充分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农村青年特点的系列主题活动。

(一)各乡镇(街道)开展的主要活动

“活动月”开展的重点在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活动月”要求开展各项主题活动。镇级“活动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选定项目,开展活动,培养人才,推动发展。

1、开展“和谐新农村,科技进我家”青年农民科技文化培训活动。目的是提高各地青年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批新型青年农民。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乡镇各职能站所的作用,以有效的阵地、载体为依托,聘请农林牧渔等方面的技术专家、文化名人、计生专家等为农村青年开展科技、信息以及文明礼仪、婚育、卫生等知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还可以开展农科实用知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竞赛。

2、开展“和谐新农村,致富齐争先”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评比活动。目的是评选一批青年生产经营能手,带动农村生产发展。各乡镇要以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为切入点,根据生产实际,开展生产经营能手评比、农业生产技能比武等活动,促进生产经验交流,提高当地特色农产品、种养示范户的知名度。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一批“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由村团支部在各村民小组中举荐评选,报村委会审定并公示后推荐参加乡镇的评选表彰。可在评选出的青年生产经营能手中再评出若干个项目的状元,如“青年养猪状元”、“青年造林状元”、“青年花卉状元”等,评选出的青年生产经营能手要造册登记,并建立农村青年人才库,进行跟踪扶持。

3、开展“和谐新农村,才艺大比拼”农村青年文化才艺竞赛活动。目的是评选出一批优秀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挖掘一批青年文化才艺能人。各乡镇要以优秀文化项目、传统民间艺术为基础,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才艺竞赛、文化艺术作品评选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才艺竞赛活动。要注重激发农村青年的文化创作热情,鼓励他们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活动月”创作一批文艺节目、文化作品和工艺制品。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一批“农村青年文化名人”并挑选部分优秀作品,报送参加上级评选。评选出的“农村青年文化名人”要造册登记,纳入农村青年人才库,跟踪扶持。

4、开展“和谐新农村,务工拓新路”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活动。目的是帮助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各乡镇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富余青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相应企业,帮助接受培训的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或自主创业。

5、开展“和谐新农村,建设展新姿”农村青年科技文化集中展示活动。目的是全面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的成果。要在开展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评比、文化才艺竞赛等活动的基础上,运用文字、图片等形式制作以当地文化艺术获奖作品、生产经营能手先进事迹、农业龙头企业、青年文化名人先进事迹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在市场、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进行集中展示。要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婚育新风进万家”、“移民新村”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县(市、区)开展的主要活动

县级“活动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协调指导,组织发动,落实保障,全面活跃。

1、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组织推动乡镇各类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2、负责县级各类奖项的评选评定工作,并推荐参加上一级的评选。建立县级农村青年人才库,对农村青年人才跟踪扶持。对重点青年人才进行挂钩帮扶,建立县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示范基地。

3、开展农村青年科技文化集中展示活动,力争组织一次“活动月”的汇报演出暨表彰大会。

(三)各市开展的主要活动

市级“活动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统筹策划,督导推动,示范带动,营造氛围。

1、根据实际,统筹推动全市活动的开展。组织督导小组深入到县区、镇村指导推动,组织学习交流活动,营造积极参与、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抓好市、县、镇级示范点活动的开展,以点带面。

2、负责市级各类奖项的评选评定工作,并推荐参加省级的评选。建立市级农村青年人才库,实行跟踪扶持。对重点青年人才进行挂钩帮扶,建立市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示范基地。

3、举办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成果展览活动,组织“活动月”汇报演出暨表彰大会。

(四)省开展的主要活动

省级“活动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规划,树立典型,建立机制,打造品牌。

1、全面规划部署全省“活动月”工作,充分发挥主办单位各自职能作用,推动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

2、负责省级各类奖项的评选评定工作,树立青年农民典型。

3、建立南粤农村青年人才库,对农村青年人才予以培养扶持,并建立一批省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示范基地,推动青年农民创业发展。

4、开展农村青年科技文化品牌展示活动,举办“和谐社会与广东农村青年人才培养”研讨会,举办“活动月”汇报演出暨表彰大会。

九、推进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07年3月至4月)

1、省成立“活动月”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通知,并于3月下旬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活动月”各项消息。各级按通知要求成立“活动月”领导小组,制订详实的“活动月”实施方案逐级上报。

2、省“活动月”领导小组委托《黄金时代》杂志社向社会各界征集“活动月”主题歌和标识,并于4月底前公布征集结果。最终确定的主题歌、标识将在各地的“活动月”系列活动中广泛使用。

3、开展“和谐新农村,青春你我行”征文竞赛、摄影大赛。大赛由《黄金时代》杂志社承办。征文、摄影参赛作品的内容应充分反映广东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风貌,以及各地新农村建设取得的优秀成果。获奖结果将于今年8月公布。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5月至6月)

1、5月初,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做好活动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2、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省各地全面开展“活动月”系列活动。各级督导小组将到各地督导检查“活动月”开展情况。合作媒体将对各地开展活动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先进人物进行跟踪采访、专题报道。

3、6月下旬,各地将推报的省级各类奖项报省“活动月”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7月至8月)

1、7月上旬,公布省级各类奖项评选结果。

2、7月下旬,举办“活动月”全省汇报演出暨表彰大会。

3、7月至8月,各级为各类优秀农村青年举办培训活动,召开各类农村青年人才创业发展座谈会、农村青年人才培养研讨会,为他们提供后续扶持帮助。

4、建立南粤农村青年人才库。动员各级职能部门对各类农村青年人才进行跟踪培养,利用培训、项目、资金等具体有形的手段帮助他们致富成才,并有选择地建立一批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示范基地。

十、职能分工

(一)各级共青团组织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制定活动的总体方案,积极加强沟通,整合力量,推动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各级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评比的有关工作,组织农科技术专家为农村青年开展农技知识培训并提供培训所需的各种宣传、学习资料;在活动地区积极宣传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对农村优秀青年人才予以项目、技术等扶持,推动创业致富。

(三)各级农办负责按照“活动月”的活动主题参与方案措施的制定,做好相关综合协调工作。

(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利用网络优势,积极组织农村青年参与本次“活动月”各项活动;利用镇(村)婚育学校(分校)和计生服务所(室)等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阵地,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和农科、农技知识培训,免费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三查一治”和宣传咨询活动;在人口计生有关评比、奖励优惠活动中,优先考虑积极参与科技文化活动的优秀农村青年,同时,在整个“活动月”的各项评比中,协助落实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确保获奖人员符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五)各级科技部门负责宣传推广现代农业新科技,及时传送农业科技信息,开展技术指导;整合科技信息资源,给予农科技术及科技项目等方面的支持;组织信息专家为农村青年开展使用电脑、网络等技能培训活动。

(六)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为活动安排一定经费,并在经费的管理使用上进行监督,在绩效评价等方面予以指导。

(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农村青年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岗位对接活动,促使一批农村青年实现转移就业和实现创业。

(八)各级文化部门负责指导文化才艺竞赛的有关工作,组织文艺汇报演出、送优秀电影、优秀读物下乡,协助开展征文、摄影等比赛活动。

(九)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宣传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组织培训传授林木种植技术,推动农村林业经济的发展。

(十)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指导渔民较为集中的沿海地区开展“活动月”的各项活动。

(十一)中科院广州分院、省农科院和各级科协负责提供科技支持,帮助和指导各地农业科技活动的开展,派遣专家到乡镇为青年农民培训授课,到农村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指导,对生产经营能手进行跟踪扶持。

(十二)各级农信联社负责宣传支农惠农的金融政策,在青年农民中树立“农民自己的银行”的企业形象,对评比出来的各级农村青年人才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和有关政策进行跟踪扶持,并为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十三)各级扶贫办负责宣传落实扶贫政策,组织动员青年农民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

(十四)各级移民办负责指导移民村青年参与各项活动,宣传移民新村建设取得的成效。

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同时,要在本部门相应的工作经费中给予活动一定支持,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十一、评选表彰

通过各级的举荐评比,省“活动月”领导小组将评选出1000名“广东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100名“广东农村青年生产经营标兵”、100名“广东农村青年文化名人”及一批优秀农村青年文化艺术作品。根据各地活动组织情况,还将评选出一批“活动月”优秀组织奖(集体和个人),并评选出10名长期以来为推动农村青年科技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社会人士,授予“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事业突出贡献奖”。各类评奖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报的方式,省“活动月”领导小组将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全省各类奖项的评定工作。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可参照省级的做法设置评选奖项,制定相关评选标准,组织各类评选评定工作。

申报省级各类奖项的,请填好附表(一式两份)并附材料电子版,于6月20日前报省“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东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标兵)申报表;

3、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优秀作品申报表;

4、广东农村青年文化名人申报表;

5、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优秀组织奖(集体)申报表;

6、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优秀组织奖(个人)申报表;

7、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事业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附件1:

 

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雷于蓝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邓海光     团省委书记

谢悦新     省农业厅厅长

 

成员:

陈  东     团省委副书记

蔡树淦     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

黄日东     省委农办副主任

江效东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兴华     省科技厅副厅长

纪  武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林应武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杜佐祥     省文化厅副厅长

陈俊勤     省林业局副局长

吴焕泉     省科协副主席

张健生     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长

黄宁生     中科院广州分院副院长

陈  栋     省农科院副院长

陈  池     省农信联社党委副书记

何启环     省扶贫办副主任

曾建生     省水库移民办主任

 

“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  东(兼)

 

成员:

张  硕     团省委青农部副部长

郭仁东     省农业厅科教处处长

程文章     省委农办综合协调处处长

钟庆才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处长

黄江康     省科技厅农村处副处长

苏凤玲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谢树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副处长

张  梅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

郑永光     省林业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处长

汤亚虎     省海洋与渔业局党办主任

郑德胜     省科协科普部部长

侯红明     中科院广州分院科技处处长

刘建峰     省农科院科技推广处处长

朱惠明     省农信联社机关党办副主任

廖纪坤     省扶贫办综合处副处长

邹华润     省水库移民办副主任

 

附件2:

广东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标兵)申报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     申报类别(标兵或能手):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工作单位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从事项目名称、何时开始

 

从事项目

的技术水

平和经济

、社会效

益及获得

主要荣誉

(200字)

                            (另附具体事迹材料)

单位(村委

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报条件:(1)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67年3月30日后出生);(2)政治合格,作风正派扎实;(3)从事生产经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4)从事农业技术开发工作成果丰硕;(5)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成效显著;(6)有志于现代农业建设,并有行动;(7)在群众中有威信。标兵原则上从能手中产生。2.推荐数量:各市按照每县(市、区)10名推报,其中标兵每县(市、区)可推报1名。3.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附件3:

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

优秀作品申报表

 

填报单位:       市(“活动月”领导小组盖章)

作 品 名

作 者 名

所 在 单 位

类 别

 

 

 

 

 

 

 

 

 

 

 

 

 

 

 

 

 

 

 

 

 

 

 

 

 

 

 

 

 

 

 

 

 

 

 

 

 

 

 

 

 

 

 

 

 

 

 

 

 

 

 

 

 

 

 

 

 

 

 

 

 

 

 

 

说明:1.推荐内容:各类文艺节目、文化作品和工艺制品(请注明类别,可附光盘、照片等资料)。2.推荐标准:(1)具有乡土特色,有时代气息和农村风情;(2)青年需要,群众欢迎,具有一定艺术水平和文化价值。3.推荐数量:各市按每县(市、区)10件推报,其中至少有一件是节目类作品。4.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附件4:

广东农村青年文化名人申报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文化

才能

和参

加文

化活

动情

(200字)

                 (另附具体事迹材料)

单位(村委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推荐对象:“活动月”中涌现出来的,在文化才艺上有一技之长的农村青年。2.推荐标准:(1)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67年3月30日后出生);(2)政治合格,作风正派,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3)具有突出的文化才能;(4)积极参与“活动月”活动;(5)为促进当地乡风文明作出积极贡献。3.推荐数量:各市按每县(市、区)1-2名推报。4.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

 

 

 

附件5:

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

优秀组织奖(集体)申报表

填报单位:       

单 位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

事迹

简介

(200字)

 (另附具体事迹材料)

本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评选对象:各级活动组织单位。2.评选条件:(1)组织有力,争取党政领导担任“活动月”领导小组组长,有通知、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2)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覆盖面广,成果丰硕;(3)活动主题突出,体现形式新颖,舆论宣传到位。3.评选数量:每市10个(其中村、乡镇(街道)、县(市、区)及相关工作部门要有一定比例)。4.截止时间:2007620日。

 

 

 

附件6:

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

优秀组织奖(个人)申报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联系地址

 

电  话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邮政编码

 

工作

单位

 

通讯

地址

 

 

主要

事迹

简介

(200字)

 

 

 

 

 

 

                      (另附具体事迹材料)

单位(村委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评选对象:各级活动的主要组织者。2.评选条件:(1)思想过硬,作风扎实;(2)周密部署,保证活动顺利开展;(3)全程参与活动,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3.评选数量:每市10名(其中村、乡镇(街道)、县(市、区)及相关工作部门要有一定比例)。4.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

 

附件7:

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事业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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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字)

 

 

 

 

 

 

 

 

(另附具体事迹材料)

本人所在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活动月”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推荐对象:一直以来致力于支持农村青年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特别对“活动月”予以大力支持,贡献突出的社会各界人士。2.推荐标准:(1)作风正派,有职业道德,社会形象好;(2)支持“活动月”,积极参与活动;(3)为推动农村青年科技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3.推荐数量:每市各1名。4.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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