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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7〕53号 关于开展全省“学习十九大 增强先进性”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7557 更新时间:2017/12/12 11: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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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地质局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

为组织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团中央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常委会、团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全面活跃基层团组织,切实增强团员青年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努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的通知》(团粤发〔2017〕14)部署安排,团省委决定于今年12月起,在全省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 增强先进性”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018年1月

二、活动主题

学习十九大 增强先进性

三、活动对象

全省基层团组织(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发动本地区基层团组织,各省级团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发动本系统(行业)基层团组织。

四、活动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学习十九大 增强先进性”主题作为2017年“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第二赛季附加竞赛主题,具体参赛注册、上报活动材料、活动材料审核、评选和奖励参照《2017年“一学一做”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23号)文件要求执行。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参赛活动材料上报。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本次竞赛活动是切实加强全省团员青年对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意义和内涵实质的深刻理解,引导全省团员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也是广东共青团全面活跃基层团组织,切实增强团员青年先进性和光荣感的重要途径。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行业)基层团组织参加活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扩大参与。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组织开展,加强发动力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将竞赛活动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辖内各类基层团组织,发动各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踊跃参赛,各地市团委、省级团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和高校团委应结合实际灵活设计、丰富本级组织发动形式。

(三)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各类基层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青年需求组织设计活动项目。要创新活动形式,更加贴近青年、更加切合青年需求,提高青年主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基层、武装到团员、影响到青年。 

联系人:张献伟  曲吉央娜

联系电话:(020)87185624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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