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青团权益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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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4期】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次会长(扩大)办公会会议情况通报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共青团权益工作简报 点击数:6898 更新时间:2018/4/17 18:08:06

编者按: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提升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水平、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团省委的具体指导下,研究会于4月11日上午在广州召开第二次会长(扩大)办公会,现将会议情况通报如下。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在团省委的具体领导下,2018年4月11日上午,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长(扩大)办公会在团省委3楼会议室召开。团省委副书记梁均达,研究会会长、省人大常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石佑启教授,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海仪庭长,研究会在穗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相关常务理事以及团省委权益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会议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到场分享两会期间的见闻体会:一是与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交流及发生在两会期间的动人故事,让她更加坚定了“四个自信”;二是认为这个时代需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锤炼过硬的工作作风、廉政之风;三是认为这是一个崇尚真抓实干的新时代,广东省预防青少年工作任重道远,仍大有可为。陈海仪庭长作为被推选的广东省唯一一名从事少年司法工作的人大代表,在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业获得更多关注、推动相关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她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要构建全国统一的青少年数据平台并建立防止未成年人被性侵的联动机制,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在审议研究会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后,现场参会人员就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纷纷建言献策。

教育部法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山大学)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广认为:宪法的修正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研究会要把握契机,在风清气正的大环境下开展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工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王在魁表示:当前的教育理念忽视了对青少年“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建议研究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疾病的课题研究。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王霞表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调研情况,省检察院今年工作重点在于建立学校型帮教基地,这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和感化有本质性帮助。希望研究会发挥平台作用,汇聚各方力量,更好地做好青少年工作。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贾学胜建议:目前青少年沟通障碍问题已逐步成为趋势,我们在开展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形成青少年典型案例研究。建议可通过平台搭建、数据收集、资源整合共享,从而推动各方在平台中发挥优势、解决问题,发挥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更大作用。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郑子殷建议:研究会要通过调研学习各地先进工作经验,把社区治理、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多方力量整合起来,形成联动力量,更有助于提高工作成效。

广东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冬梅建议:我们在普法预防教育工作中,要着力研究青少年需求,推动更加切实的阶段性总结,创造更多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对接的项目点。此外,通过加大政府投入与企业赞助,扶持社会公益组织进行普法栏目剧制作等创新形式,走进学校开展巡演。

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七处调研员陈雪梅表示:清远英德入室盗窃案件的处理是一次很好的协调工作机制,“问题中心”和“服务中心”的建立已见初效,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数据网络也在建立中,我们要力争把基层事务从根本上处理好。

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林楚明建议:要让教育覆盖学校和互联网,既要重视传统教育,也要严格审查网络传播内容。

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公共法律服务部主任、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吴海涛表示:我们主要通过“12348”广东法网对全省提供集中式的法律服务,建议研究会进一步建立成熟的联动协调机制,保障沟通渠道畅通与多方资源整合。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副调研员易明刚建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订立相当重要,希望研究会能在省人大常委石佑启会长的带领下,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尽早纳入立法修改日程。

广东省青年商会副会长李建炜认为:我们要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如游戏、视频等创新载体,让青少年潜移默化中学习了解法律法规与相关违法惩治措施,以达到教育与预防目的。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主任、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邓定远认为:必须让青少年接触学习社会法规,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加强青少年性别教育和自我保护宣传,把创伤修复和未成年人犯罪教化的工作落到实处。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律协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段曼珍表示:研究会的工作要重视运用新媒体等互联网载体,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方式方法。

广东省心理咨询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晴朗天心理职业培训学校校长袁荣亲认为:心理健康教育与普法教育息息相关,研究会也应该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理事、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执行总监董沛兴表示:我们社工队伍也在青少年厌学、性侵、司法纠纷等问题中扮演着较重要的角色,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加强多方合作,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等领域贡献力量。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权益部副部长、广州市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吕娜表示:我们前期根据广州市未成年人受侵害数据报告和广州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数据报告,即将搭建相关数据平台,希望研究会能帮助协调各方提供有效数据和支持,以保证平台质量。

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王勇建议:在问题导向与互联网结合的背景下,建议加强搜索引擎管理渠道,给予受害人更多有用信息。

石佑启会长鼓励大家把会上讨论的想法转换成工作方案,同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讲政治、把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研究会的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二是勇担当、善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功德无量,有作为才有地位,研究会要整合多部门多资源多方式发挥更大联动作用;三是练内功、强本领,研究会的自身建设仍须继续加强,队伍要不断壮大。

最后,团省委梁均达副书记对研究会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思想立会,研究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总书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嘱托,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及“把广东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贡献力量;二是要制度建会,研究会的章程、理事会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研究会的成员也要强化责任担当和身份意识;三是要研究强会,要充分发挥研究会覆盖领域广泛、智库资源丰富的优势,努力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政策的有效“建言者”;四是要实干兴会,依托研究会的平台和专业力量承接各类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项目,再以项目进一步助推研究会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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