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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让联结青年的乡镇“毛细血管”畅通起来

文章所在栏目:学习交流 点击数:5632 更新时间:2018/8/30 16:26:35

文/林一珈

编者按: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当前青年群体高度流动、高度分化,基层团建“有组织无青年”“有青年无组织”的困境不时显现。《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规范乡镇(街道)等基层团委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基本职能等,明确乡镇(街道)团委依章程独立设置,充实专职工作力量”。早在今年1月,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团省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全省乡镇(街道)共青团组织设置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对规范乡镇(街道)团组织设置,明确乡镇(街道)团组织的主要职责,完善乡镇(街道)团组织的运行机制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推进更广大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建设,是在与党给定的改革时间窗口赛跑,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


长期以来,共青团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方面“空心化”现象普遍,乡镇社区团支部书记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大量的村居尚未建团,空心团支部比比皆是,许多团支部不足3名团员,甚至出现“零团干部”的现象。本应当承担共青团面向青年的“毛细血管”出现了栓塞,桥梁纽带功能不能很好发挥。比如,粤东一个6万人的乡镇,团组织能够直接联系服务上的团员青年数量很少。一个上百万人口的县,有相当数量的村团支部一个团员都没有。乡镇、街道团组织是共青团的“毛细血管”,这个“毛细血管”活起来,才能带动整个机体的活跃,才能在乡村振兴一线、在创新驱动前沿、在社会治理格局等事业中发挥好共青团的功能。

乡镇团委“活”起来,关键在于自身的“造血”功能。在一项来自团省委的调查中,乡镇团委工作地区发展不均衡状态仍旧很突出。在经济发达地区,乡镇团委年度经费,上级财政支持和单位自筹的力度都很大。有实力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还建立了专业高效的基层工作队伍,购买专业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并不断拓展注册志愿者队伍,努力把工作对象转化为工作力量。但在欠发达地区,团的经费经常面临不足的情况,相当部分乡镇团委仅仅依靠明文规定的2万元财政支持推动整年度工作。乡镇团干部普遍身兼数职,党政急难险重任务多,团的工作成了“锦上添花”的选项。更有一些团干部态度不积极,“等靠要”思想严重,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工作推一点动一点,完全没有立足本地,谋划工作的主动性。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高度重视。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同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向共青团发出了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动员令,提出了新时代的新要求:“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改革举措落到基层,使基层真正强起来。”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在部署基层治理工作时,把乡村社区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为基层群团组织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做出了明确的体制机制设计和政策安排。

如何明确共青团在乡镇基层治理格局中的定位,重新疏通直达青年的“毛细血管”,成为各级团组织亟待思考的重大课题。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基层团建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送服务项目下基层力度。指导帮助基层团组织打破行政化思维定势,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网络众筹等方式整合资源;二是要实现团组织的实质覆盖。要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心向基层下移,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健全以团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构建新时代的“熟人社会”,实现对青年的“就近动员”;三是要有组织活力。乡镇直属团组织不仅要“建得起来”,还要“活得下去”,要不断创新项目载体。推动各类驻地团组织与属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加强沟通对接、整体分工协作、统筹各类资源,努力实现对城乡团员青年的最大覆盖;四要形成强大战斗力。乡镇团委干部稀缺是事实,但也不能满足于“有多少人干多少事”,或者简单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要形成“专兼挂”相结合的队伍,在保证政治性的前提下,不断扩充团干部来源,实现活动邀青年一起谋划,工作与青年一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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