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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机党字〔2018〕7号 关于召开团省委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机党字 点击数:6701 更新时间:2018/8/16 16:28:54

团粤机党字〔2018〕7号 关于召开团省委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关于巡视广东省的反馈意见》、省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和《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现就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五好六有”党支部创建标准,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围绕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指出和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查摆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点查找思想认识上的不足,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整治“四风”,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广东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二、实施方式和时间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召开,设有党小组的党支部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召开。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于团省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的一周内召开,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程序步骤

(一)深入开展学习研讨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批示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精神,传达学习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六项规定》《省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和《团省委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引领全体党员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深刻认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重要性、必要性,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没有组织集中学习或学习不到位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互相谈,并广泛征求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一是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坦诚相见,问题谈开,形成共识。二是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三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密切联系实际,查摆突出问题

    对照党章,对照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六条规定》和“五好六有”党支部创建标准,按照《团省委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团省委和广东共青团系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的工作方案》以及《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组织直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联系反面典型,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和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实、细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重点查找4个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抓主责主业,持续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上还存在差距等方面问题。

    2.“四个意识”淡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时有发生;对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认识仍有偏差、反思不深刻、警示不到位,官商勾结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净化政治生态不够有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还有待加强等方面问题。

    3.党组织设置不科学,班子配备不完善;党支部书记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巡视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党的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党员教育无计划,党费收缴不及时不主动等方面问题。

    4.官本位思想、宗派主义、脱离青年、作风漂浮、以公谋私、慵懒散漫现象依然存在,去除“四化”还未见底见效;“八小时以外”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等方面问题。

    在前期讨论和谈心的基础上,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全体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作出表态和承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接受其他党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党员依次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一对发言同志开展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又要直面问题,点到具体人具体事,实事求是,出于公信,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参加分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点评。

(五)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

    党员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细化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作出整改承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团员青年的监督。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结合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书记和普通党员整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要以严实的标准、求实的态度、严格的纪律,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专题学习要扎实、征求意见要广泛、谈心谈话要到位、查摆问题要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深入、整改落实要见效,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

    (二)强化业务监督指导。机关党委成立专门指导组,对组织生活会进行业务指导,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将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三)规范会议材料上报。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和程序推进工作开展。

    1.召开组织生活会前2天内,各党组织需书面向机关党办报送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前期准备情况报告(包括学习情况、谈心谈话记录的复印件,征求意见清单等附件)。机关党办回复确认后方可开会。

    2.组织生活会结束后7天内,各党组织需将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党员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整改清单及整改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至机关党办,机关党办将适时随机抽查各党支部的整改落实情况。

 

联系人:陈景嘉

联系方式:020-87185617

 

中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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