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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9〕12号 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7093 更新时间:2019/4/1 14:09:52

(点击下载全文)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按照《广东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团粤联发〔2017〕37号)有关规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选树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

(二)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三)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

(四)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红旗中队”

二、评选步骤

根据《广东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团粤联发〔2017〕37号)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由组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基层组织初评

推荐人选(集体)应严格按照《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条件》(见附件1),结合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用少先队特有的组织形式教育引导队员。优秀少先队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学校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拟定,拟定推荐人选(集体)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推荐人选(集体)报上级少工委、教育部门和团委审核。

(二)市级推荐

各市级少工委牵头组成市级评审委员会,按《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确定本地市的候选人选(集体)推荐名单。

市级评审委员会对本地市推荐人选(集体)严格考察把关,认真审核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其中,“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候选单位须根据管理权限,经由上级少工委考察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符合要求方可上报。

经市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本地市候选人选(集体)须在市级团委、少工委或教育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推荐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各地推荐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施加不正当影响的,将严格按纪律处分,并取消参评资格。

(三)省级评审

省少工委将邀请教育行政部门、青少年教育专家、资深少先队工作者等共同组成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地推荐的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审议和评定,评选出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在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下载专区(网址:http://www.gd61.org/)下载候选人(集体)推荐表及地市推荐汇总表。

《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地市推荐汇总表》,由各地市少工委统一填报,汇总表请注明推荐排序,并加盖市级团委(少工委)和教育部门公章。

候选人(集体)须填报对应的推荐表,提交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及获奖证明电子版。

《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地市推荐汇总表》及所有候选人(集体)的推荐表请统一用普通A4纸打印,少先队员推荐表须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签字,辅导员推荐表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市级团委(少工委)和教育部门公章,各地市推荐人选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各地市少工委需于2019年5月3日前报送全部材料电子版以“某某地市+少先队荣誉评选”标注邮件主题,打包发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tswsnb2008@163.com。盖章纸质版材料寄送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要将评选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落实少先队改革要求,树立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时代榜样,激励少先队辅导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面向基层,形成导向。推荐省优秀少先队员应兼顾性别、民族、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比例,注意推荐残疾少年儿童、革命老区少年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代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应注重从基层一线优秀大、中队辅导员中推荐,各地市推荐的市、县(区)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原则上不超过2名,至少推荐1名志愿辅导员和1名中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应注重从少先队改革推进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推荐。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个人(集体)的真实感人事迹,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和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作用,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追踪,努力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为少先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李群英 姚明惠

电 话:020-87185621、87185725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附件:1.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条件

2.2018-201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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