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中学共青团改革,充分发挥中学共青团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团省委、省教育厅于2017年2月共同启动了首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活动。活动历时两年,经过创建申报、网络展示、市级评审、省级验收等环节,确认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团校等100所中学团校为首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名单见附件1)。
希望首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珍惜荣誉,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好示范学校职责,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把好中学生入团质量关,抓好中学生入团以后的教育实践,切实增强中学共青团先进性,为我省中学共青团改革和德育工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各校可参照牌匾标准要求(见附件2),自行制作“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牌匾。
团省委、省教育厅将每两年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进行复核,对经审查不再具备“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条件的,将予以通报摘牌。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对首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积极发挥首批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关注、支持和推广示范校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建立健全示范校带动本地区中学共青团和德育工作发展的有效机制。
附件:1.首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名单
2.“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牌匾样式
联系人:团省委少年部 张霭之、李镓洧
联系电话:020-87195618、87185621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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