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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青少年大数据及新媒体中心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4121 更新时间:2019/12/24 18:0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广东共青团团属互联网服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配合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广东共青团团属互联网服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配合改造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互联网信息系统必须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我委所建设的12355“青年之声”平台、“i志愿”系统、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广东大数据交互系统均存有数百万条用户重要信息。上述各系统此前一直处于建设开发或升级迭代阶段,现主体开发基本完成、系统运行趋于平稳,拟按三级等保标准对各系统进行测评及整改等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三级等保系统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等级测评)。

为强化安全保障、节省费用支出,按照“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各系统已启动将服务器迁往省电子政务云的工作,根据技术评估预计最快可在2020年4月前陆续完成迁移工作。届时各系统可享有省电子政务云的安全防护保障。拟在开展省电子政务云迁移工作的同时,委托专业技术开发公司为我委上述各系统提供安全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250,000)元整。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时间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下旬。

2.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对“12355青年之声”平台、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广东青年大数据交互系统等四个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均为三级)开展安全保护等级的定级备案工作;

(2)对“12355青年之声”平台、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广东青年大数据交互系统等四个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均为三级)开展差距测评配合工作,根据差距测评结果的针对性的整改建议进行协助整改、加固及优化;

(3)配合并协助对整改后的系统进行进一步的优化测评工作;

(4)供应商至少安排技术架构师1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1名、技术开发人员3名驻点现场,由项目方安排工作和管理;

(5)不得转包。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能力;

5.具有等级保护方案实施及优化经验者优先;

6.具有可驻点工作的实施团队。

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五、评审办法

1.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预算;

2.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信用、方案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8点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广东青少年大数据及新媒体中心,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之三广东青少年大数据及新媒体中心

3.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20- 3765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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