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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4150 更新时间:2020/4/17 9:3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广东省青年就业状况调研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2020年“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省级督导机构招募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青团系统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2017年起,团省委联合省司法厅、中山大学,面向粤东西北12个地市,实施“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联动珠三角优秀社会组织帮扶粤东西北社会组织,开展25周岁以下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因新一年项目计划,现公开招募省级督导评估机构,对团省委实施的“伙伴同行”计划进行督导评估,并根据实际需求,面向粤东西北承接社工机构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09万元。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按照项目考核指标量化表要求,常态化监测项目执行。根据实际需求,面向粤东西北承接社工机构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

(2)负责组织项目评估,于年中、年终各出具省级评估总结1份、珠三角地区帮扶机构总体评估报告1份,粤东西北各地市评估报告各1份。

三、项目服务的方式

 项目督导与实地评估

四、项目服务地点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市项目承接机构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是在广东省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办非企业范围(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治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3、有粤东西北地市项目评估经验者优先;

4有与评估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评估人才队伍,至少由5人以上成立,其中应包括2名以上具有评估工作经验,熟悉项目运营管理的专家;

5、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成立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6不接受多组织联合参与,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2.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相关工作人员(含聘用专家)简介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机构或相关专家所获表彰奖励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评审办法

1.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预算;

2.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信用、方案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点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共青团广东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3.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20-87195607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书(模板)

 

共青团广东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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