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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5194 更新时间:2020/12/1 18:33: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灯塔工程”•广东学子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践活动暨广东省中学党团员灯塔宣讲团授课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灯塔工程”•广东学子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践活动暨广东省中学党团员灯塔宣讲团授课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全省青少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灯塔工程”•广东学子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预算金额为172320元。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时间为12月20日前完成相关服务。

2.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宣讲团授课活动时22名导师的劳务,劳务费标准500元/位,安排导师及2名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2)撰写4场宣讲团授课活动视频录制执行方案及流程脚本,4份课程PPT设计制作;

(3)录制剪辑视频并提供所需道具、妆容妆发、舞美及内容美术设计、场地布置等;

(4)视频制作成片预计100份等物料制作及分发寄送21个地市的快递费。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能力。

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项目服务方案;

4.项目服务经验等相关资料(类似项目合同文件、证明工作成效佐证材料);

5.企业相关资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五、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信用、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0年12月4日周五上午10点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少年部,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3.联系人:姚小姐,联系电话:020-87185621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书.docx



团省委少年部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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