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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强化“三个坚持” 推动团干部履职尽责切实为青年办实事 解难题

文章所在栏目:实践活动 点击数:1854 更新时间:2021/7/28 18:32:3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省委于5月底印发《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省12355平台青少年个案包案制度,推动团干部履职尽责办理青少年个案,保障青少年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案例类别
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

 二、案例背景

 广东省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下称“省12355平台”)是团省委下设的,以服务青少年为宗旨的公益性平台,为全省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大病救助等线上线下服务。自2017年8月起运营至今,共接听青少年来电80万通,解答网络咨询20.6万个,线下服务青少年个案2933个,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示范点”,被团中央评为“国家级示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团省委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省12355平台办理的青少年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大病救助等服务个案中,选取有一定难度且需要一段时间跟进的重点青少年个案,采取“省市联办、领导领办、包案到人”的模式,将个案结对到具体团干部跟踪办理,切实提升青少年个案办理质量,切实为青少年办实事解难题。

 三、主要做法

 1.坚持领导带头,省级示范。个案包案制度把为群众(青年)办实事落实到机关、事业单位每名在编团干部,采取“省市联办、领导领办、包案到人”的模式,强调责任落实,细化具体任务,自上而下层层推进青少年个案办理工作。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带头领办1-2个重点青少年个案,带动全体在职在编干部结合自身业务、人缘地缘、工作经历等特点,年底前至少领办1个青少年个案,以省级示范带动各级团组织切实解决青少年问题、响应青少年需求。

 2.坚持省市联动,资源整合。省、市团干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调同级公安、司法、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心理咨询师、律师、精卫医生、社工、社会志愿者等社会资源,为重点青少年个案提供专业支持。一是整合职能部门资源。与省公安厅110报警服务台建立联动机制,将“110”收到的心理咨询、情感求助等青少年个案转介至“12355”,将“12355”中涉及青少年的警情、心理高危个案等协同“110”妥善处理。联合省卫健委协同全省105家精神医院或科室,向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及转介,与中山三院、南方医院、广医脑科医院等省级专科医院,建立青少年心理危机个案转介“绿色通道”,打通心理危机个案转介处理链条。与省法律援助局签订协议,推动各地市挂牌“12355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属地优先原则指派专业律师为青少年提供公益法律援助。二是整合社会资源。依托省12355平台,组建心理咨询专家库,组建由全省352名心理咨询师、11名精卫医生、266名社会志愿者等构成的团队,为青少年心理个案提供支持。整合省青基会等多家基金会资源,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脊柱侧弯、唇腭裂、眼部疾病、骨关节疾病、儿童造血干细胞移植等疾病的青少年提供资金资助、康复器械、社会筹款等服务。

 (三)坚持完善机制,闭环处理。一是完善科学办理青少年个案的长效机制。依托省12355热线平台和“粤省事”网络小程序,推动青少年个案包案制与平台个案办理系统深度融合,确保每一个青少年个案有人办、马上办、办得好,让青少年拿起一个电话、发送一条信息就能找到组织,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团干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青少年个案。将个案办理做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对于个案办理质量差的团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优。对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的干部进行问责。三是完善闭环处理机制。以青少年满意为目标,制定个案办结标准,落实青少年个案办结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对每一个申请办结的青少年个案进行电话回访,经个案服务对象同意后才能完全办结个案,不断完善“平台接收、快速处置、协同推动、监督评价”青少年个案闭环处理机制,切实提升青少年个案服务质量。

 四、工作成效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团省委以12355青少年个案包案制度为抓手,推动省、市团干部共结对98个重点青少年个案,帮助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大病救助等实实在在的服务。目前,已办结个案26个,正在申请办结个案8个,持续跟踪办理个案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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