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至20日,团省委副书记梁均达同志率调研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赴揭阳、汕尾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相关单位和青年代表深入交流。
在揭阳市天蓝心理服务中心、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揭东桂岭镇人民政府,梁均达深入了解当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他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关系到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发挥好各级未保办积极作用,贯彻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加强宣传教育,在未成年人权益维护、身心健康、教育发展、社会融入等方面下功夫。共青团要积极发挥组织优势,抓好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品牌建设,聚焦青年民生服务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未成年保护工作专业化水平。
在汕尾,梁均达走访了市城区香洲街道社会工作站、市青少年心灵驿站,与所在“双百”社工、青少年工作者深入交流,希望大家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用自己的真爱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随后在市政府召开座谈会,调研组听取了市未保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情况介绍,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等单位参会代表深入交流。梁均达指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法定职责,各级未保办切实担负起重要职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从战略高度认识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大意义,抓好贯彻落实,尤其是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保护。要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通过推进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分案审理等机制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尽最大力气协同社会各方共同推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次调研由团省委、省关工委、省民政厅联合开展。调研期间,梁均达分别与揭阳市领导陈小锋、姚丽嫙、汕尾市领导叶健德、余红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交换意见。团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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