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展翅计划”广东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执行中央、省委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落实团中央关于做好青年就业工作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实施2022年度“展翅计划”广东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专项行动(下称“‘展翅计划’促就业行动”),多措并举助力各重点青年群体稳就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化“展翅计划”系列行动成效,推动行动固本、扩面、提质、增效。一是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年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青年职业成长机制,培育一批青年技能人才。二是增强全省联动,扩大工作成效,擦亮“展翅计划”就业工作品牌,提升项目影响力和覆盖面。计划全年全省各级团组织为不少于10万名青年对接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成长服务,推动不少于10万名大学生参与实习实践和基层服务。
二、行动主题
职场展翅 未来可期
三、实施时间
2022年1月至12月,重点关注3—11月春招、秋招两个就业关键期。
四、工作内容
“展翅计划”促就业行动分为统一行动项目和地方特色项目。统一行动项目由团省委统筹、各级团组织参与实施;地方特色项目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和资源,创新开展工作。
(一)统一行动项目
1.就业择业观引导方面
(1)组建青年职业导师团。组建由高校老师、职业经理人、行业专家、政府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广东青年职业导师团,为各地团组织开展职业指导服务提供智力支持。每个地市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市级导师团,充分依托省级平台或自有平台资源做好青年职业指导服务,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职业指导活动。
(2)加强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易展翅”平台(www.izhanchi.com)职业测评、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课程等功能建设。完善“12355青年之声”热线和平台就业服务功能,提升青年就业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心理健康等专题板块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各地要做好本级“12355”就业个案转接办理及本级“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充分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地方就业指导信息服务。
(3)用好各地新媒体矩阵。运用各类团属新媒体平台及时梳理、持续解读地方就业政策咨询信息,做好信息传导和就业工作宣传。
2.就业实践能力提升方面
(1)常态化实施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以寒暑假为重点,通过组织动员和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开发各类型优质实(见)习岗位,重点倡导和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有关要求,以在职干部(职工)或一、二级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0%为参考比例提供大学生实习见习岗位。优化粤省事、粤政易平台“展翅计划”找实习、找校招服务内容。开展好“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各地要积极发动本地各类用人单位广泛参与岗位开发,并做好学生上岗实习的跟踪服务工作。
(2)深入开展大学生基层志愿服务实践活动。推动各高校、中职中专院校深入开展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制度化推动“青马学员”假期赴农村开展社会实践。
(3)服务港澳台青年来粤实习交流。完善粤港澳台青年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大湾区青年家园建设,为来粤港澳台青年提供政策解读、岗位信息、供需对接等服务。实施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计划,完善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全年开发不少于2000个实习岗位。办好“青年同心圆计划”及粤港澳台青年交流活动。
3.学历及职业技能提升方面
(1)建立职业青年技能培养机制。探索“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青年人才培养工作路径,联动各地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及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以技能培训为抓手、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开展培训和就业对接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用人需求和特点,对接政府和社会资源,开展不少于1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对接活动。
(2)开展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教育。深化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全年资助1万名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以技能型专业为主的高等教育。
(3)搭建线上职考学习平台。用好“易学堂”大学生职考在线培训平台,上线考研、考公及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学习课程,举办讲座、培训班、竞赛等各类职业技能提升活动。地市可充分依托省级平台或自有平台资源做好青年职业技能提升服务。
4.帮扶重点青年群体就业方面
(1)实施高校毕业生促就业专项行动。结合春招秋招开展线上空中双选会、直播带岗、线下招聘会等岗位供需对接活动。各地要联动学校、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等资源,全年至少开展1场毕业生招聘会。继续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社会机构实施“青年安居计划”,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人才公寓、青年驿站等信息对接服务。
(2)帮扶困难青年就业能力提升。结合“千校万岗”和“两帮两促”行动要求,做好乡村青年、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群体就业帮扶。根据团中央部署,要求各级团干部特别是高校团干部每年与3至5名低收入家庭毕业年级学生结队,省级、地市级团委负责筹措就业岗位,高校团干部负责对结对学生一对一就业指导、推荐不少于2个切合学生个人总体情况的就业岗位。各地要积极动员青联、青企协、青商会、青农会等团属社会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就业帮扶对接。
(3)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服务和就业。开展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含“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一校一社工”专项、“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等),全年招募不少于5000名志愿者。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求职咨询、就业推荐、技能培训等就业支持。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西部(山区)计划”招募和就业服务工作,引导广大学生、青年到基层实践和就业。
(4)开展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建立以团组织为主导、各级经济类青年社会组织为基础的工作组织体系,深化“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探索建立返乡青年和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体系,推动团属支持资金、各类贴息贷款向农村一线创业青年倾斜,带动周边农村青年就业增收。
(二)地方特色项目
为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鼓励支持各地团组织结合地方实际和青年现实需求,围绕就业择业观引导、就业实践能力提升、学历及职业技能提升、重点青年群体就业帮扶、创业就业类青年社会组织建设等服务内容创新工作载体。要求每个地市结合上述内容全年开展不少于1项本地特色项目。鼓励县级及以下团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特色项目。团省委将选树一批示范特色项目,并择优为粤东西北地区特色项目提供经费支持。
1.项目申报。各地市团委认真策划本地特色项目,于3月31日前填写项目情况(见附件2),报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
2.展示评审。团省委组织各地申报项目进行展示交流,搭建互学互鉴平台,组织评审,选树一批示范项目。
3.资源对接。根据评审结果,按照竞争性分配原则,为粤东西北地区特色项目提供5万元经费支持。团省委将为项目提供省级平台、企业、导师等资源,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指导,进一步提升项目成效。
4.培育推广。各地提交地方特色项目总结,梳理项目成效。团省委对特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优秀项目进行集中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服务青年就业工作是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稳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动员,责任落实到人,扎实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工作。
(二)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各级团组织要结合统一行动要求和本地区实际,针对重点青年群体策划实施各类青年就业服务项目。积极整合资源,主动对接当地教育、人社、住建、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有效动员青联、学联、青企、青商、青农会、创业就业协会、志愿者协会等团属社会组织力量,服务当地人才发展。各地市团委要主动指导县级及以下团委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工作。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组织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和地方特色亮点,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发挥组织优势,对促进青年就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团属新媒体主阵地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有效到位传达活动信息。各高校团委要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各类高校专场活动。
(四)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工作信息整理,建立就业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地市团委应分别于6月30日及12月30日前填报附件1,将盖章扫描版及Excel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分阶段总结汇报本地区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工作情况。
附件:1.各地情况汇总表
2.特色项目登记表
联系人:刘敏
电话:020-37651600
工作邮箱:tsw_scjzx@gd.gov.cn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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