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团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切实加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团省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牵头单位职责,以“预青”考核为指挥棒,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考核重要指标。2022年2月,推动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扎实推动广东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若干举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联合省关工委、民政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调研,赴省内10个地市深入了解未保工作情况,为修订《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二、依托省12355平台,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2017年8月以来,团省委打造全省统一的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全省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权益维护、大病救助等服务。目前累计接听青少年来电99.4万通,线下服务青少年个案4097个,解答网络咨询27.12万个,获评团中央“全国共青团12355区域中心”、民政部“全国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示范点”。推动各地市、县(区)团委分别建立12355线下服务阵地。组建由409名心理咨询师、232名执业律师、120名学生志愿者等构成的专业团队,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依托“广东共青团”“12355青年之声”等团属新媒体,2021年发布未保推文近115篇,总阅读量近3000万次。
三、实施未成年人保护项目,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做深做实“未保”品牌项目。开展“青春自护”“健康守护行动”等青少年安全自护活动1807场次,切实提高青少年自护意识和能力。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覆盖人数超80万。联合省禁毒办开展广东省中学秋季开学禁毒团课第一课,覆盖青少年达148万人次,获评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联合省委政法委在全省38个市(县、区),86个社区(村)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工作。5年来评选39个国家级和154个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建立超500人的基层维权队伍。深化“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累计投入620万元帮扶粤东西北社工机构开展社矫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以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为统揽,深入开展“青年云支教”“领头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健康直通车”乡村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行动、“12355”乡村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等项目。实施“希望乡村教师计划”,累计招募4262名志愿者为粤东西北地区乡村学校开展支教服务。依托广东红领巾基金,在贫困地区建设583所“希望家园”、204所“幸福厨房”,开展“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活动3762场,帮扶少年儿童近450万人次。常态化开展希望工程南粤会亲项目,累计资助贫困学生超3.4万名,资助总额逾5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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