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现就志愿者业务用房外墙及室内宣传装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志愿者业务用房外墙及室内宣传装饰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述
根据我委工作部署,拟就志愿者业务用房外墙及室内宣传进行装饰改造,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200000.00)元整。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中旬,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勘察,采购人现场解释具体需求。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位于寺贝通津1号大院,改造内容包括:
(1)原墙面标识拆除及清洁;
(2)广东省志愿者服务大楼标语;
(3)广东共青团标语;
(4)12355青少年服务台标语;
(5)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标语;
(6)志愿广东标语;
(7)大楼背面标语;
(8)办公楼内标识:1.不锈钢牌匾,2.逃生通道牌子,3.楼层牌,4.百叶装饰窗,5.团徽及共青团背景。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人证明;
4.项目报价文件;
5.企业获奖(不超过三项)。
五、评审办法
1.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预算;
2.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信用、方案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5点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地点: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3.联系人:宣先生,联系电话:020-87195601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书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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