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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百千万工程”青年兴乡培育计划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19 更新时间:2024/10/15 16:14: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百千万工程”青年兴乡培育计划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广东“百千万工程”青年兴乡培育计划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选择1家代理单位为采购人提供广东“百千万工程”青年兴乡培育计划(项目介绍见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推荐采购方式、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等)、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汇编成果资料归档以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具有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二)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2.比选申请人在广州市主城区(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开评标场所(开评标场所属于自有房产的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开评标场所属于租赁房产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由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8月1日之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或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的采购项目达到5个(提供近期常态化合作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览表并附前述采购公告打印件,同一项目分标段或多次组织采购的不重复计算项目数)。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四、投标人应提供资料

(一)采购项目报价书(见附件2);

(二)项目方案,需包含本项目目标、业务需求、服务难点的理解及总体服务设计;

(三)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四)同类项目服务经验,需包含类似项目合同文件、提供证明工作成效佐证材料等。

(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信用、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0月18日(周五)早上11: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由评审小组审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三)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20-87185626。

 

         

附件1 项目介绍.docx


附件2 采购项目报价.docx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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