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资〔2023〕22 号)、《共青团广东省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团粤办发〔2020〕9号)规定,经团省委审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市场竞价方式处置经审批报废的资产一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的资产共90件办公设备,涵盖视频监控系统、电脑、打印机、空气净化器、洗衣机等。资产原值总计 273,147.00 元,经专业评估,该批报废资产的评估底价为3209.00 元 。
二、相关事项: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中现场踏勘时需要携带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检验后退回。
三、竞价方式:现场踏勘、报价时间。
1.意向单位如需现场踏勘,请按照我委电话通知约定的时间(暂定2025年3月26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现场踏勘。
2.报价时间:请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6:3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18日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222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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