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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04]14号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9332 更新时间:2005/9/13 15:32:12

关于举行第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全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受到高校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已经成为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重要导向性和示范作用的竞赛活动。去年11月在华南理工大学成功举办了第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我省取得了历史以来最好成绩。为了动员和引导我省大学生积极投身科学实践,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搭建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舞台,推动学校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激励大批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为科教兴粤和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举行。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举办第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


    一、活动时间:2004年7月一2005年3月


   二、活动口号: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迎接挑战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协、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和承办单位的领导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评审委员会由有关科研机构有正高职称的、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的专家学者组成。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名单另发文通知。


  四、参赛对象


  在广东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


  五、作品要求


  竞赛作品分成理、工、农、医类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社科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作品要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撰写完成,可参加展示。已转让专利的作品和列入国家“九五”攻关项目及“863”的成果不能参赛。每个高校都要申报一定数量的作品,并以此作为评审优秀组织奖的条件。(具体数量见附表)


  六、评审奖励


    (一)评审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础标准,各高校自行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组委会负责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初审,评审委员会进行预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二)奖励方式。竞赛按四类作品设特、一、二、三等奖,发给荣誉证书;评出作品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份)


    7月下旬,组委会办公室下发《广东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申报书》等有关文件。


    各高校成立由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学生会等单位牵头的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将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团省委学校部。


    (二)各高校竞赛、初审、组织申报阶段(7月份至11月份)


    2004年7月至2004年11月各参赛高校组织学生申报,对学生申报作品参赛事宜进行指导;各校竞赛领导小组按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评估,并择优推出本校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11月30日前,向团省委学校部报送已选定的本校参赛作品和《申报书》。


    (三)预赛和参展准备阶段


    2005年1月,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
    2005年2月中下旬,各高校按组委会要求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准备和组团、组队工作。


    (四)竞赛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2005年3月)


  八、几点要求


    (一)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要发挥“挑战杯”的品牌效应,积极争取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科研处、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生会干部参加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各校建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机制和开展活动的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内容。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高校要以本次“挑战杯”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大对“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挑战杯”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更加积极地参加“挑战杯”的各项比赛,要注意吸引积极参与指导这项活动。同时,也要努力寻求政策支持,尽快落实各校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经费、场地等,营造“挑战杯”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做好对参赛作品的组织、指导和校级初评工作。各高校要在学生的参与面上下功夫,弓I导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各高校参赛作品申报和校级初评工作是搞好此项竞赛的重要基础,要抽调一定人员负责联系有关导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聘请本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估和筛选。为使一些质量较高的作品进一步得到完善,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并指导、帮助学生按申报要求严格履行参赛手续。


    (四)建立健全“挑战杯”竞赛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学校与社会和企业的交流和合作,不断扩大“挑战杯”的社会影响。要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作为科技创业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加强对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努力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附:1、各高校报送作品数额一览表
        2、第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印发

  

附1:高校报送作品数额一览表(略)

附2:(略)
说    明
    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


    2.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


    3.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打印,此申报书可复制。


    4.序号、编码由第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填写。


    5.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请以4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附于申报书后,学术论文及有关材料在8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左右)。
   
    6.各高校的作品(数量参照“作品数额分配方案,,)各一式三份分别按组委会规定的时间交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7.作品申报书须按要求由各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统一交送


    8.其他参赛事宜请向本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咨询。


    9.寄送地址:广州东山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潘剑勇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传  真:(020)87778918
    邮政编码:510080

A1.申报者情况(个人项目)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者情况栏内必须填写个人作品的第
一作者(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者);
           2.本表中的学籍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情况的确认。
A2.申报者情况(集体项目)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
            2.申报者代表必须是作者中学历最高者,其余作者按学历高低排列
            3.本表中的学籍管理部门签章视为申报者情况的确认。


附件:B1、B2、C(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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