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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科学发展·青春畅想”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6848 更新时间:2008/6/3 14:13:15

关于在全省开展“科学发展·青春畅想”

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统一部署,结合“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团组织中广泛开展“科学发展·青春畅想”专题团日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24月。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青春畅想

三、活动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科学发展·青春畅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团粤电[2008]6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解放思想学习讨论主题团日活动,深入查找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共青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找准青年需求,突出自身特色,创新活动形式,激发基层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三、参赛对象

全省各县(区、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组织、各学校、农村、企事业单位、社区、“两新”组织等类型基层团组织。

四、竞赛方式

依托“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网站(http://trjs.gdcyl.org),开设专门的“科学发展·青春畅想”主题团日活动专题。2008330日前为上报时间,41日至15日为网上投票时间,4月中下旬为专家评审时间,4月底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五、奖励方式

团省委根据评审情况评选出一等奖3名,各奖励奖金3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励奖金1000元,三等奖50名,各奖励奖金500元,另外,还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组织动员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参加专项活动的获奖单位,均直接参加“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年度总决赛。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科学发展·青春畅想”专项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基层团组织积极踊跃参加。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请于33日前上报本地、本单位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黄方辉

联系电话:0208718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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