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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7951 更新时间:2008/8/11 10:36:11

 

 

 

团粤办发20078

 

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认真贯彻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落实共青团广东省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基层团工作的全面活跃,根据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团粤发[2006]32号),制定了《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  

 

 

 

 

 

 

 

 

 

主题词:团建 “活力在基层” 主题团日竞赛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   日印发

(共印150份)

 

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促进基层团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活跃我省基层团的工作,结合“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 “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74月开始,每月组织一次月度初赛。年底组织一次年度决赛。

二、活动主题

围绕2007年全省共青团工作重点,以纪念建团八十五周年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二次团代会胜利召开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二次团代会精神,围绕各级党政中心工作,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找准青年需求,突出自身特色,创新活动形式,激发基层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三、参赛对象

全省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类型基层团组织,分“基层团委”和“团支部(总支)”两个组别。(高等院校的基层团委指二级学院或系团委)

四、竞赛方式

每月进行一次全省月度初赛,年底进行全省年度决赛。      

1、月度初赛。每月组织一次全省性的评选,每月1030日报送作品,次月10日公布获奖名单。报送作品分两种渠道:一是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省国资委和高等院校团委负责组织,对基层推报的优秀团日活动项目复审,按照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表附后)报送;二是基层团组织直接向团省委报送自荐作品。每月共评出竞赛活动初赛方案奖50个:基层团委25个,基层团支部(总支)25个。所有参赛作品通过“广东共青团网”的专题网页进行申报(网址: 

初赛获奖方案将获得资金资助,基层团委800/个,基层团支部(总支)600/个。团省委将向初赛获奖的团日活动方案下拨一半的资助经费,该团日活动要在一月内实施完成,并将活动的总结、图片(不少于10张)、录象片(30分钟)等资料报送团省委组织部,实施情况和报送材料符合要求的将划拔剩余的资助资金。

2、年度决赛。2007年度所有初赛获奖作品中进行评审,设立一等奖各10个(“基层团委组”每个奖金5000元,“团支部(总支)组”每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各30个(“基层团委组”每个奖金2000元,“团支部(总支)组” 每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各50个(“基层团委组”每个奖金1000元,“团支部(总支)组”每个奖金800元)。团省委将在年底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另外,还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组织动员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设立“最佳创意奖”,奖励主题鲜明、创意突出、设计精巧的团日活动;设立“最佳合作奖”,鼓励省直单位、高校团委和珠三角地区的团组织到贫困边远山区等欠发达地区,和当地团组织联合开展团日活动。

五、评审方式

1、组织宣传发动。团省委下发活动通知,开设专题网站,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参赛单位登陆活动专题网站了解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下载参赛报名表,即可参加活动。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省国资委和高等院校团委负责报名工作的组织和发动,收集整理参赛报名表,向团省委报送参赛方案。

2、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团省委牵头,邀请各界专家、学者以及团省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联合开展评审。

3、开展网上投票。参赛方案和作品要详细、可行,实施后须报送主题团日活动视频文件和图片、文字资料。所有作品在网站公示,实现宽带点击播放,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网上公示和网上投票,投票结果将占评选结果的40%

4、落实经费保障。团省委将从团费中安排专门的经费作为活动费用,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省国资委和高等院校团委须对参加决赛的基层团组织应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在团费留成中专门安排一部分团费作为活动工作补贴,并列入团费日常管理的项目。此外,团省委将每年举办培训班,组织获奖单位的团干部免费参加培训,在省内外广泛开展学习交流。

5、宣传展示优秀团日活动。每月在专题网站中滚动展示优秀团日活动作品,公布初赛获奖作品。同时,在每期的《黄金时代》、《生力军》将开设专栏公布每月获奖情况。全委会前将团日活动竞赛优秀作品制作成汇编画册和光盘,作为基层团建工作的优秀典型向全省展示和推广。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动员。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是加强新时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活跃基层团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活动内容和有关要求迅速传达至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

2、精心设计,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团组织设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团日活动。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为团日活动竞赛提供到更多的支持,特别是要在团费留成中专门安排一定经费,切实保障团日活动的顺利开展。

3、严格评选,及时上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每月及时推荐优秀的团日活动参加月度初赛赛。在评选推荐时,要拓宽视野,好中选优,上报单位要覆盖机关企事业、学校、农村、社区和“两新”组织等类型。竞赛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全省各级团组织参加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还将列入高校大学生主题实践课程的选修内容之一。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形成一定声势。各地、各单位要将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和团日活动典型及时整理总结,利用简报等各种信息渠道上报至团省委,团省委将通过《粤团要讯》、《生力军》、《黄金时代》和广东共青团网站、专题网站及时进行宣传,并视情向省委、团中央和各级党委报告有关信息。

联 系 人:黄宇青、王琛

联系电话:020-87185617020-87195617(传真)

电子邮箱:gdtswzzb@21cn.com

 

附件:

1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奖项设置及有关评选说明;

2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初赛名额分配表;

3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初赛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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