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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省青联2009年度“优秀委员”人选和“优秀项目”候选项目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2155 更新时间:2010/3/16 11:38:41

粤青秘字[2010]2

 

关于推报省青联2009年度“优秀委员”人选和“优秀项目”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青联、省级青年社团、省直有关单位青联:

2009年,全省各级青联组织积极动员社会资源,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推出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活动项目,彰显了组织的凝聚力,同时在推动工作中涌现了一批积极支持青联工作的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我会将于四月上旬召开的九届四次常委会上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及优秀项目。现将有关推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项目及条件

1、优秀委员

(1)参评对象

广东省青联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2)参评条件

①政治信念坚定,密切联系和团结委员,关心委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关注委员中的困难、问题和动态,为委员办实事、办好事;

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参加省青联活动,圆满完成省青联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

③在所在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全国性表彰奖项;

④积极参政议政,围绕青少年利益诉求建言献策,如在“两会”期间上交有影响力的提案;

⑤积极响应省青联的号召,为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大力支持各项社会公益工作等。

(注:以上①②项为申报的必备条件,③④⑤项符合任何一项即可申报)

2、优秀项目

(1)参评对象

21个地市青联、22个省级青年社团(基金会)及7个直属系统青联(含省直系统青联、南方航空集团青联、国资委青联、暨南大学青联、广铁集团青联、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青联、政法系统青联)主办或承办的项目。

(2)参评条件

①思想解放,开拓创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

②组织有序,充满活力;

③围绕党政中心、切合青少年需求,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二、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可推荐申报人选1名,候选项目1。最终评选表彰的名额由省青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2、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填写评选申报表(附后),加盖推报单位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上报;推报“优秀委员”需上报人选电子版证件照1张,照片文件命名为“推报单位+人选姓名”(如“团广州市委陈小明”);申报“优秀项目”需提供活动照片电子版l-2张,照片文件命名为“推报单位+活动名称”(如“团广东省委第三届两岸青年联欢节”)。

3、请完整准确填写《推报人员及项目信息电子表格》,文件名另存为“推荐单位+推报信息”(如:“团广州市委推报信息”)。

4、为方便我处采集信息,请勿修改所有文件的任何格式及条目。以上所有电子材料须汇总为一个文件夹,于324前发至我处邮箱gdqinglian@163.com(邮件发送主题设为“推报单位+2009年度推优”,如“团广州市委2009年度推优”),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表格电子版须于网站www.gdcyl.org/llb《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优秀委员”候选人申报表

22009年度“优秀项目”申报表

3. 推报人员及项目信息电子表格

(点击下载申报表格文件压缩包)

 

联系人:谭川川、孙伟建

电话/传真:02087185609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2010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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