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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种草护草,有你有我”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2330 更新时间:2010/4/29 10:05:36

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种草护草,有你有我”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团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茂名、肇庆、清远市委:

为进一步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宣传草原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种草护草,有你有我”宣传实践活动。现将团中央《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种草护草,有你有我”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报所辖地区内1个保护母亲河行动工作重点县(市、区)及活动方案、1支全国青少年志愿者草原监护示范队以及1个全国青少年绿色家园示范点,并将名单于428下班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至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蔡耿辉  杨梦霏

联系电话:020-8719562387195622

    真:020-87195621

    箱:gdqnb@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种草护草,有你有我”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20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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