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和认定2015-2016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及表彰2015-2016年度优秀组织奖的决定
2016年,我省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跟共青团改革步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职业青年发展和职业文明进步为核心,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引导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努力创造一流的岗位业绩,涌现出一批优秀青年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青年和青年集体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地市推荐、片区评审、网络投票等评审环节,共青团广东省委决定:新命名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萝岗区大队萝岗中队等100个集体为2015-2016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团组织独立开展);继续认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特勤大队等1023个集体为2015-2016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团组织独立开展);取消中建五局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104-2标段项目经理部等21个集体的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授予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等23个单位为2015-2016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内涵,不断取得新的工作业绩。各级团组织要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为契机,努力实现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不断提升青年文明号工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5-2016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
2.2016年取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名单
3.2015-2016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