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联络员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执行会长、副会长:
为切实加强我会执行会长和副会长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各位会长及所在企业的最新信息,为各位会长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建立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联络员制度(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联络员由执行会长、副会长所在企业选派,协会秘书处聘任,任期与执行会长、副会长任期相同。每位执行会长、副会长可选派一名联络员。
二、联络员的任职条件
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从事本企业办公室、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外联部或文化宣传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被推荐人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联络员推荐表(详见附件);
2.被推荐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和形象照各一张。
四、材料报送时间
以上各项材料电子版,请于7月14日(星期五)前报送秘书处邮箱,纸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以快递方式送至秘书处。
联系人:陈丽 15989166856
邮 箱:gdyea@126.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10号时代地产中心3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