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粤村庄(整治)规划志愿行动启动经费 申领拨付流程的通知
各参加团队: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为美丽乡村绘蓝图”—2017年南粤村庄(整治)规划志愿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团粤办联发〔2017〕8号)文件精神,除各地市提供5000元/村经费支持外,团省委另行补助5000元/村启动经费,完成村庄结对并已开展村庄(整治)规划调研、编制工作的志愿服务团队可按照5000元/村的标准向团省委申领启动经费(非村庄所在县、镇财政提供的保障经费),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志愿服务团队需提供所属单位账号信息原件并加盖公
2.章(详见附件,一个单位组建若干团队参与志愿行动的应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名单并加盖公章及结对村庄清单),并开具正式合法财务票据寄送团省委。票据信息如下:
单位: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857828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之三,020- 87185820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庙前直街支行
账号:3602001009003454964
内容:2017年南粤村庄(整治)规划志愿行动启动经费
二.团省委凭单位账号信息原件和财务票据向志愿服务团队所在单位拨付启动经费。
三.启动经费属专项资金,须用于志愿团队的交通费及食宿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截留、挪用和私分。团省委有权利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志愿服务团队所属单位应在项目结项后向团省委提供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校志愿服务团队由所在高校统一向团省委提供高校账号信息和相关票据;个人发起组建的志愿服务团队,由结对村庄向团省委提供村委会账号信息和相关票据。启动经费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委会与志愿服务团队协商、按有关规定拨付使用该项经费,并提供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单位账号信息.doc
联 系 人: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谢智敏,020-87195623
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 周桂炎,020-87185612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之三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邮政编码:510080
团省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