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展翅计划”之广东青年社工学生赴港交流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团委:
为切实帮助大学生通过专业培训和职业体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促进粤港两地青年交流,培养一批优秀的青年社工人才,结合“展翅计划”的有关要求,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香港中联办青年工作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等单位拟合作开展广东大学生赴港交流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香港中联办青年工作部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三)特邀协办单位:香港青年联会、香港志愿者协会
二、活动时间
8月17日至8月29日
三、参与对象
(一)本次活动面向广东地区高校选派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优秀大学生共30人,赴港部分优秀社会组织开展为期2周(10个工作日)的社会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二)参与对象报名条件如下:
广东省内高校“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主修或辅修)本科或研究生,本科要求三年级以上,学习成绩排名全班30%以内,具备基本的粤语听说能力,能自行承担在港期间的饮食、交通等费用,能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培训纪律和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具有志愿服务经历或社工工作经验的学生优先考虑。报名学生请于出发前自行办妥赴港通行证及二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
四、招募选拔
(一)活动报名。有关高校团委联系所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院系,落实宣传;有意报名的学生填写报名表,并报所在学校团委审核;
(二)审查推荐。有关高校团委联合学生处、外事处等部门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具备基本粤语听说水平等进行审核,联合社会工作专业院系,对报名者专业成绩、学习态度、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按计划名额择优推荐学员,在报名表中出具审核意见,于8月8日前报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五、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赴港学习社会工作实务,通过在专业社工机构的观摩学习,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提升服务水平,为推进我省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工作储备青年人才资源。参与活动的学员将分别安排在香港青联、香港志愿者协会、香港青年协会、香港青年协进会等机构进行体验学习,每位学员配备1名香港专业社工负责专业督导和技能培训。
六、活动费用
学生赴港交流学习期间,住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费用将由团省委承担,学员需自费餐饮及交通等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赴港交流活动是“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重要组成部分,得到香港中联办、广东省港澳办等单位大力支持,是我省社会工作专业学子学习和社会工作者深造的大好机会,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要深入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
(二)严格把关。本次赴港交流活动重在帮助社会工作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培训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增强青年社会工作者就业竞争力,因此各有关高校要审核报名者的材料,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与本次活动。
请各有关高校于8月8日前将《“展翅计划”广东青年社工学生赴港交流学习活动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附件:
联系人:吴炜民、岑梓健
联系电话:020-83869668、87786223(传真)
联系邮箱:gdxbsqjh@163.com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