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人选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现接到团中央关于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请各高校应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并按照《方案》的有关步骤要求开展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审核阶段中,各高校需在活动官网主页下报名审核通过同学的个人事迹展示中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属实;
(2)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微信、腾讯微博、人人网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
(3)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微博好友转发支持,30个微信点赞量传播(我们要求的是把拍的微视视频分享到微信积赞,不少于30个,截图发布到微博上);
(4)新媒体审核需要老师在微博上搜索词条“学校+学生姓名”,锁定学生的微博账号,审核学生是否按照要求发微博,以及微博的转发情况。
2.请务必于2014年12月8日将本校推荐的“自强之星”的校级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名表(附件4)及校内宣传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具体要求参考第一条)上报到团省委学校部(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3.请各高校团委老师加入自强之星高校团委交流群(122203040),组委会工作人员会在线为各位老师解答问题。同时希望各位老师关注官方微信(self-star)和官方微博(大学生自强之星),通过发消息和私信,组委会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附件4: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审核推荐表
联 系人:雷云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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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