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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及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406 更新时间:2014/10/20 10:38:15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服务广大青年创业就业的要求,根据全团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部署,团省委拟从2014年至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50个“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和500个“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打造有影响力的省级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及示范园区,进一步加强广东共青团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青年自主创业、科技创业。现将首批“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及示范园区”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14年10月21日上午12:00

 

二、申报步骤

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及示范园区实行自愿申报、逐级审核、择优创建,首批“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经过遴选后特别优秀的,可推荐申报团中央“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申报条件详见附件5)。

(一)“全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申报

1. 提出创建申请。各设区市或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向上一级团委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申报表》。

(2)试验区创建领导机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远期规划等文件材料。

(3)试验区建设基本情况(试验区面积、创业园数、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青年创业型企业数、生产总值、税收、企业获专利数、从业人员数、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比例等)。

(4)试验区服务机构及人员名单。

(5)试验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

2.初审。地市级团委到申报行政区划实地审查,报团省委复审。

3.复审。团省委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评分细则》(附件3)对申报行政区划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悬挂“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牌匾。

(二)“全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申报

1. 提出创建申请。园区向企业注册地的地市级团委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园区建设基本情况(园区面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入驻企业数、青年创业型企业数、生产总值、税收、企业获专利数、从业人员数、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比例等)。

(5)园区服务机构及人员名单。

(6)园区规章制度。

2.初审。地市级团委到申报单位实地审查,报团省委复审。

3.复审。团省委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评分细则》(附件4)对申报园区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悬挂“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牌匾。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市级并顺德区团委对照《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及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实际, 遴选试验区及示范园区, 汇总上报相关申报材料,如无符合条件的可暂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申报表》或《“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一式三份),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园区图片或视频简介。

 

 

附件: 1.《“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申报表》

2.《“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3. 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试验区评分细则

  4. 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评分细则

5.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首批“全国青年

创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联系人: 张怀江、梁文超

电  话: 020-87195625,38771228(传真)

邮  件: 1017111@qq.com或2361600397@qq.com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  编: 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4 年10 月15日